转自:中国环境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近日联合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24年,在监测的96个县市区中,空气质量达到国家Ⅱ级以上标准县市区45个;14个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78.1%。
《公报》显示,在监测的77条河流171个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98.8%,Ⅳ~Ⅴ类轻中度污染水质断面比例为1.2%。在监测的30座湖库中,Ⅰ~Ⅲ类优良水质的点位比例为78.1%,Ⅳ~Ⅴ类轻中度污染水质点位比例为8.2%,劣Ⅴ类重度污染水质的点位比例为13.7%。在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监测的17个城市中,全年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好的城市占28.6%,较好的占57.1%,一般的占14.3%。
在水资源利用方面,全年总用水量为633.04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为567.36亿立方米,工业用水为11.75亿立方米,生活用水为20.00亿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为33.92亿立方米。
在生态保护方面,2024年新疆完成造林面积10.8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07%。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5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3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996.83万公顷。
过去的一年,新疆新能源发电增长迅速,能源含“绿”量明显提高。据了解,2024年新疆规模以上工业清洁能源发电量1440.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4.2%,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7.4个百分点。全疆风力、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位居全国第二位、第一位。
《公报》显示,2024年新疆发电量5313.18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5.8%,其中,火力发电量达3873.0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0.2%;水力发电量达351.8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4%;风力发电量达707.8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4.6%;太阳能发电量达380.3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0.1%。《公报》还显示,2024年末新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8.96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