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健康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原1.2%调低至0.8%。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根据上述方案,本公司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因调低基金管理费率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修改后的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于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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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工银瑞信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证1000ETF增强
基金代码:56128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8月31日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三条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截至2025年3月2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3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特此提示。
三、其他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等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