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形成了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运营决策机制。此外,公司还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各个委员会职责明晰、运行有序,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控制决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三会审议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1次,持续深入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推动独立董事履职与企业内部决策流程有效融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促进公司运作的规范性,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参与监管机构举办的各项培训,加强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合规意识,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规范治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致力于打造更高效的管理体系、更科学的管理机制来确保合规运营,确实维护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
六、深耕骨科医疗器械领域,构建富有生命力的创新产品版图,提升新质生产力
公司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通过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用好用活公司技术研究人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高数字化技术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覆盖率。公司持续深耕骨科植入类医疗器械领域的,致力成为全球化的骨科创新医疗科技公司。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信息化为抓手,通过数字化转型不断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多品牌、全产线的产品布局,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围绕“新疗法/新技术/新材料、再生康复、智能辅助”等领域进行拓展布局,重点聚焦脊柱微创、疼痛管理和肌骨康复等领域。公司通过内生自研与外延并购结合的拓展思路,探索扩展脊柱微创领域并拓展疼痛管理产品线;不断扩充PRP适应症,拓展在妇科、神外、骨科等领域应用,并通过技术合作等途径,拓展骨科康复新领域。公司以更快的新产品引入及上市速度推动产品迭代,丰富产品矩阵,围绕临床需求继续保持产品的改良和更新,提升临床使用效果,增加客户体验和临床满意度。公司获得第I类产品备案凭证42项,第II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项,第Ⅲ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8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第I类产品备案凭证301项,第Ⅱ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1项,第Ⅲ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158项。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守主业,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作为公司发展的根本动力,发挥公司在生产体系、质量管理、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在专业骨科领域做深、做优、做强。2025年,公司将不断开拓新产品和新领域,发展有生命力的创新产品矩阵,通过创新拓展富具生命力的产品矩阵,为客户提供更加高效、精确和可靠的手术解决方案,改善患者的治疗体验和治疗效果,致力于为骨科行业注入新的活力,为医疗行业的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七、深化海外布局,稳步提升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公司全力推动全球化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以区域策略为核心,聚焦各区域的重点国家的开拓与投入,提升产品覆盖国家的数量,海外业务增长迅速。通过深耕细作重点国家,拓展周边国家进行区域内国家覆盖,实现学术交流,打造医生教育中心,以点带面。公司建立专业的海外市场团队,积极推动在重点国家的代理商渠道建设,通过渠道及客户的精细化管理增加品牌曝光度,提高市场覆盖。紧密对接海外医院与国内医院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围绕多种术式提供解决方案,提高中外骨科医生对公司品牌的信赖度。启动巴西、沙特、迪拜、泰国等11个国家的产品注册,涉及运动医学、脊柱、创伤和人工关节等产品,为海外市场准入做好准备,为海外市场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2025年,公司将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医疗需求、经济水平、文化背景等差异,制定符合目标市场特点的战略规划,设计贴合当地客户需要的优质产品,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属地化能力的销售团队,扎实落地产品的注册工作,积极寻求与国际合作伙伴的战略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渠道和客户资源,持续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八、建立高效合规的精细化管理机制,助推?质量发展
实行高质量精细化管理是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和迫切需要,报告期内,在生产方面,公司对生产制造的架构和资源配置进行了深度优化与调整。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精简策略和设备产能优化配置,提升了制造系统的运行效率和设备效能。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提质增效,推动产销链数字化变革,推广快速反应、产销协同、计划刚性3大能力运行。遵循“MES系统赋能精益生产、SCDA系统赋能数据运营、APS系统赋能一体化计划、核心指标通过中控量化”的顺序逐步实现系统赋能产销链全面数字化。
在营销方面,探索销售模式转型,通过销售组织调整,发挥销售团队的专业性和积极性,同时加强数字化赋能,为临床提供高效稳定的配送服务,不断提升终端服务能力,提高终端手术量,以精细化管理理念赋能供应链整体效率的提升。
公司持续开展各类针对性的法规培训,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明确梳理各项内外部业务的合规要求和流程制度,兼顾合规和运营效率;开展了合规事项风险盘点,明确风险责任人,督导整改,以适应业务发展和监管政策的变化要求。
2025年,公司将持续评估和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此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判断,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07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高骨科”)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和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上,关联董事陈敏、龙经和卢均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监事会上,全体监事对该议案一致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针对《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如下意见:
在审议该事项之前,公司经营层已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交有关资料,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接受劳务和服务等,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在董事会表决中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上次实际发生金额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今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市场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公允定价,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正、公开、公平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08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3,751,739.09元,2024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15,685,157.29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2,713,876股后的股本397,286,12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67,538,641.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约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8%,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和10月2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和《关于进行2024年第二次中期分红的议案》,并分别于2024年10月25日和2024年12月12日实施现金红利的发放,两次中期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674,334.88元(含税)。
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5,212,976.96元(含税),约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49%。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保荐机构”)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7,056,483.44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1,233,083.4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97,576,499.0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项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6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2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7,056,483.44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4年度,公司以协议存款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1.05%,2024年实现现金管理收益682.37万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1.55%,2024年实现现金管理收益160.67万元;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内购买了协定存款,协定存款利率为1.05%,实现现金管理收益35.85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协定存款金额共89,627.65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威高骨科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保荐机构对威高骨科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注4:本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本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11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新生”或“新生医疗”)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3,000.00万元收购新生医疗现有股东持有的新生医疗100%的股权。2023年1月11日,新生医疗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新生医疗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
新生医疗在业绩承诺期内(即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下同)每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税后净利润均不低于以下承诺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合计称“承诺净利润累计数”)。
单位:万元
■
2.业绩补偿
如果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低于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则视为原有股东未完成业绩承诺,原有股东应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原有股东应向公司支付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承诺净利润累计数×转让价款。各方确认,应补偿金额不超过转让价款。
如果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低于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则按照约定延后支付的转让价款(如有)及第五期转让价款暂不支付,该等转让价款应先与应补偿金额互相进行抵扣,抵扣后仍有剩余的,公司再继续向威海威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威高富森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威海威高医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威高齐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剩余部分。为免疑义,按照前述约定抵扣后,威海威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威高富森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威海威高医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威高齐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不再需要就抵扣部分继续向公司支付应补偿金额,公司亦不需要就抵扣部分继续向威海威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威高富森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威海威高医疗影像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威高齐全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延后支付的转让价款(如有)及第五期转让价款。
如出现需由原有股东按照约定支付应补偿金额的,则原有股东按照其各自因本次收购所获得的转让价款占原有股东合计因本次收购所获得的转让价款总和的比例分别承担补偿义务、支付对应的应补偿金额,且原有股东就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5)第371A003576号核查报告,标的公司2024年实现的净利润金额为8,726.51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 10.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为8,715.75万元。2024年度承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330.00万元,标的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交易对方2024年度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
四、董事会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次业绩承诺实现事项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5)第371A003576号核查报告,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交易对方2024年度无需对本公司进行补偿,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5)第371A003576号核查报告,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公司本次业绩承诺实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意见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5)第371A003576号核查报告,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已实现。公司遵守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能够充分保障公司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业绩承诺实现事项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业绩承诺实现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每人12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业绩情况等综合确定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的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按其岗位、工作年限,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结合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综合确定。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津贴)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激发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同意将董事薪酬(津贴)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1日
至2025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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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威高国际医疗有限公司、威高集团有限公司、威海弘阳瑞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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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3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相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5年4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威高骨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1、自然人股东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原件。
2、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特别提示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或授权委托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电话:0631-5788909
电子邮箱:ir@wegortho.com
联系地址: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 26 号)
(三)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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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实施骨科植入物产品扩产项目,并将项目建设期延期至2026年12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228.4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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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分别为17.63%和42.6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