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旗下部分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托管协议中的申购赎回资金交收安排。同时,对旗下部分基金的托管协议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如涉及)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可详见附件。涉及本次调整的旗下部分基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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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上述变更事项的调整,自2025年3月27日起生效,旗下部分基金的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ib-fund.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旗下部分基金托管协议。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该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该等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等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一、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稳固收益一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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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稳固收益两年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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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兴业安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安弘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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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嘉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和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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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更好地运作基金资产,本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5年3月28日起恢复兴业嘉润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此次调整针对所有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与代销机构。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0-9556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