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乐琪)市卫健委日前组织制定《职业紧张检查、评估和干预技术指南》,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于4月12日前向该委反馈意见。根据指南,用人单位宜每年对入职1年及以上的劳动者实施职业紧张检查,劳动者有需要时可随时进行检查。
职业紧张是指劳动者所在工作岗位的要求与其个人能力、资源或需求不匹配时出现的生理和心理反应,若持续存在,可导致身心健康损害。依据指南,用人单位应组织内部或外部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实施职业紧张检查,检查对象应覆盖用人单位入职1年及以上的劳动者,检查频次宜每年1次,劳动者有需要时可随时进行检查。
职业紧张检查采用量表调查,量表应包含导致紧张的工作因素、影响紧张的支持性因素、紧张所致身心反应等指标和条目。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应根据评估结果形成劳动者个人紧张评估报告,以邮件、信件等方式直接反馈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应支持劳动者根据检查和评估报告的建议与指导,实施降低紧张程度的自我管理,并为劳动者的自我管理提供教育培训、咨询指导、设备设施等支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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