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批准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修订的《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由鄂伦春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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