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闫先东调离自治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闫先东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闫先东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31人。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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