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挂牌转让项目资产的进展公告
创始人
2025-03-25 03:00:5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挂牌转让项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25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综合处理项目投资终止并公开挂牌转让综合处理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锋”)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所属位于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新城兴业路北侧、曹一北路西侧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在建工程(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为2024年5月31日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人民币9,066万元(含增值税)。

宁波海锋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3日在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2025年1月15日,宁波海锋收到联交所出具的通知,本次转让公告期届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025年3月13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综合处理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降价再挂牌转让的议案》,同意宁波海锋在联交所第二次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为2024年5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下浮10%,即人民币8,159.40万元。

关于上述转让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2025年1月17日和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宁波海锋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0日在联交所第二次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2025年3月21日,宁波海锋收到联交所出具的通知,本次转让公告期届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根据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综合处理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降价再挂牌转让的议案》,因第二次挂牌未征集到受让方,宁波海锋将以第二次挂牌价格下浮10%(即人民币7,343.46万元)进行第三次挂牌转让。若第三次挂牌仍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终止挂牌。由于该事项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披露前述项目进展时暂缓披露了该事项。

公司将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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