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了解到,海口秀英区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秀英区安居房配售条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的认定范围,且申购条件进一步放宽。
据海口秀英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的认定范围为:1.项目首轮报名人数不足上市房源数50%。2.启动配售6个月以上剩余房源数高于上市供应总房源数25%的安居房项目。以上条件满足其一的均可认定为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
据介绍,认定程序为符合去化范围条件的安居房项目,由开发商向区政府提交认定申请,区政府评估后认定,由区住建局出具去化项目认定书,取得去化项目认定书的开发商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格开展安居房配售工作。
按照认定管理规定,去化项目实行实时更新、动态管理,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凡是秀英区安居房项目符合去化条件的,均可提交认定申请。
据悉,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申购条件为:在本市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一年度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无产权转移记录,2023年海口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2.4平方米),每年在海南实际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安居房:①2020年4月28日前已落户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②2020年4月28日后落户的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省连续12个月或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或个税。③引进人才在本省连续12个月或累计24个月缴纳社保或个税。④55岁(含)以下非本省户籍常住居民家庭在本省缴纳连续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销售价格以项目挂牌限定售价为准。记者 苏钟
申请流程: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1.提出申请。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根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后,可从线上或线下进行申请办理,线上可从海政通或海南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在区政务中心进行现场递交材料。
2.资格审核。区审批局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推送至市公安局秀英分局、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区民政局、区住保中心等单位进行并联审批,出具相关审批意见。
3.区级公示。经审批通过的办件将进行区一级公示7个自然日。
4.市级公示。区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审批局函报市住保中心进行市级公示7个自然日。
5.备案办结。市级公示无异议后,区审批局向申请人发放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轮候通知书(通知书备注属于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申购资格),办件办结。
6.审批时限。安居房去化项目认购资格审批时限为2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属于办件挂起环节,不计入审批时限),自正式受理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开始计算办件时限。
申请人在获得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轮候通知书后,即为获得申购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资格,每个申请人凭借轮候通知书可参与秀英区安居房去化项目两次选房机会,连续放弃两次选房机会则5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秀英区安居房。
该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