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创始人
2025-03-24 17:47:16

格隆汇3月24日|赤峰黄金公告,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全资子公司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产设施改造停产两个月,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迟至2023年4月30日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杨宜方、董事会秘书董淑宝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将按要求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涨幅扩大,... 每经AI快讯,12月19日,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涨幅扩大,现涨1.0%,最新报7651.42点。
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就... 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发布公告,于2025年12月19日,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II青海电子材...
A股深夜重磅!千亿级大并购来了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交易对价1335.98亿元!12月19日晚间,中国神华披露了购买12家企业的最新...
冰雪节里暖意足 长春贴心服务赢... 银装素裹迎宾客,暖心服务暖人心。12月19日,第29届长春冰雪节开幕式举行,活动举办地长春冰雪新天地...
突发!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贵州百... 文/帅可聪12月19日晚,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下称“贵州证监局”)发布通报,近日,对贵州百灵(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