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金圆股份(维权)实控人之一赵辉离婚,前妻将获赵辉全部持股
3月21日晚间,金圆股份公告称,公司实控人之一的赵辉与潘颖已经离婚。双方约定,潘颖将得到赵辉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合计持股比例达10.79%。
同时,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将导致金圆股份的实控人发生变更,由赵璧生、赵辉变为赵璧生。
3月21日收盘,金圆股份股价报4.96元/股,总市值为38.57亿元。以此估算,上述拟转让的金圆股份股权对应市值约为4.16亿元。
实控人之一赵辉突然离婚
公告显示,近日,金圆股份收到赵辉的通知,赵辉和潘颖已通过协议离婚方式办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并且对股份分割等事宜做出相关安排。
根据《离婚协议》等文件约定,赵辉拟将所持金圆股份8.505%的股权、金圆股份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7.67%的股权,均转让至潘颖名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潘颖未持有金圆股份的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潘颖将直接持有金圆股份8.505%的股权,并持有金圆控股7.67%的股权。
来源:金圆股份3月21日晚间公告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辉不再持有金圆股份和金圆控股的股权,也不再是金圆股份的实控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圆股份的实控人为赵璧生、赵辉父子,二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金圆股份38.85%的股权。
来源:金圆股份3月21日晚间公告其中,赵辉直接持有金圆股份8.505%的股权,并通过持有金圆控股7.67%的股权,间接持有金圆股份的部分股权。
目前,赵辉所持部分金圆股份的股权处于质押状态。若要完成上述股权转让,赵辉需要先解除质押的金圆股份股权。
赵辉此前策划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简历显示,赵辉1974年出生,此前担任金圆股份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2024年9月,赵辉因个人原因辞去金圆股份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赵辉不再担任金圆股份的任何职务。
2024年11月,金圆股份公告称,赵辉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立案告知书》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圆股份及赵辉立案。
2024年12月,金圆股份公告称,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于2024年12月10日向赵辉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决定对赵辉取保候审,期限从2024年12月10日起计算。
2025年1月,金圆股份及赵辉等人收到吉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吉林证监局调查发现,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赵辉组织、策划、安排方光泉等人进行资金流转,以支付货款名义将金圆股份约4亿元资金转至供应商,最终上述资金流入金圆控股,用于偿还金圆控股拖欠金圆股份的往来款。
吉林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构成对金圆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用期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1月3日,累计占用金额约为4亿元,占金圆股份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6%。
据悉,金圆股份迟至2024年4月19日才通过临时公告方式,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吉林证监局决定对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