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多地已实施
买房,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订了?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障消费者权益。
根据该文件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可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若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相关条款须明确写入认购书,确保执行透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指出,出台此类政策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增强市场信心,二是规范市场秩序。
他指出,“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的核心,在于设置“冷静期”,这一举措能够有效缓解购房者对资金安全的担忧,同时也能减少因资金不安全、纠纷无解决机制等所产生的困扰,增强了入市信心,能加快所在区域上半年购房入市节奏。
图片由豆包AI生成 提示词:住宅
“订金”而非“定金”
据悉,长沙县还同步发布“放心购现房楼盘名单”,共计有14个楼盘在其中。
中国新闻周刊就购房“7 天无理由退订金”政策致电部分楼盘,长沙县临空片区紫华郡楼盘工作人员表示,没听说过该政策,称“定金一旦交了,房子是不退不换的”,当记者明确是“订金”非“定金”时,其称记者所说的可能是“诚意金”,而“诚意金”不签署订购协议。湘龙片区爱情公望府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尚未收到“7天无理由退订”的通知。
花园片区武定新都华府工作人员则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是政府发布的政策,基本上会按此执行,他说,如果申请退订金,一般需要7到15个工作日处理。
长沙县城市风光。图/图虫创意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订金”和“定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定金不享有冷静期,如果贸然退房,会被开发商没收款项。“不论是付款还是签署相关认购协议,都务必注意。”他提醒道。
据悉,在房屋交易中,“订金”通常具有预付款性质,可协商退还;而“定金”则具备法律担保效力,违约后不可退还。
严跃进提到,过去在新房交易市场,存在“订金”与“定金”混淆的问题,此次长沙县“7天无理由退订”,对“订金”以及“7天冷静期”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同时,确定了“订金”和“定金”之间的转化节点,超过7天,“订金”将自动转为“定金”,使交易规则更加清晰和可执行,也有助于平衡购房者和房企之间的利益。
此外,他认为,此项政策还理清了对“无理由”的界定。他说,在实际操作中,“无理由”退款的条款下,往往需要购房者提交“有理由”的证据,还可能面临开发商不认同的尴尬境况,因此常常导致“无理由”退款政策变得苍白。当前长沙县新政策是对“无理由退房”政策更规范的举措,能更好保护购房者权益。
据长沙县人民政府官网消息,长沙县从今年开始将“无理由退订”服务推广至全县范围,形成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
长沙县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中部,《2024年中国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指数研究成果》 显示,长沙县位列2024年度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第5位。
据安居客“2025长沙县房价走势图”,长沙县3月二手房均价7400元/平米,环比上月下跌1.44%,同比上涨2.48%。
如何保障顺利实施?
事实上,“无理由退房” 并非今年才出现的新政策。
早在2024年6月,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便发布了《关于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指引的通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实施“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按照通知,开发商需在销售现场公示无理由退定协议,并在收到退定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定金。不过,此时还以鼓励为主,且只适用于长沙市部分区域的个别项目。
与此同时,类似政策在湖北省宜昌市也有推行。不久前,宜昌启动了“购房7天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自今年3月15日至12月31日,宜昌城区范围内在售商品房项目按自愿原则开展“购房无理由退定”承诺服务,并向市房地产业协会报名登记。在此期间,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宜昌城区商品房认购定金7天无理由退还协议》并完成定金支付的,7个自然日内可申请享受“无理由退定”。
宜昌市关于“购房无理由退定”的信息。图片截图自宜昌市人民政府官网再早前,2019年,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2023年时,北京市房山区38个在售楼盘项目还曾以自发联盟形式自愿承诺,购房者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提出退房的,30天内定金退还到位。
虽然类似“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已经在一些地区或楼盘小范围实施,但如何切实保障该政策能够顺利实施也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明确实施“7天无理由退订”的楼盘,需在销售现场显眼位置公示“7天无理由退订”相关规定。购房者交付订金时,应与开发商签订订金协议,协议中要注明“7天无理由退订”条款。
李宇嘉还提到,当前不少购房者在交付一定金额的定金,如常见的“2万抵5万”“5万抵10万”形式时,仅收到收据,却未签订定金协议。而且,若开发商售楼现场没有明确定金退订流程及时限,很容易为后续定金退还难埋下隐患。
为保障“7天无理由退订”政策的有效实施,李宇嘉认为,还需畅通定金未退还情况下的投诉渠道,明确投诉受理主体,避免购房者陷入投诉无门的困境。此外,他建议设定一个公共账户,明确订金应先存入公共账户,自交付订金起7天后,方可转至开发商的预售账户。若购房者在7天内申请退订,订金可直接从公共账户原路退回。倘若订金已转至开发商预售账户,退款操作可能会面临一定难度。
此外,他还建议,对于那些承诺“7天无理由退订”却未履行的开发商,应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以此促使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
作者:陈淑莲(149793680@qq.com)
编辑:孙晓波
运营编辑:马晓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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