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常璐倩)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须国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福建省福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福州市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须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福州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须国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公司业务处副处长、公司业务处一处处长、行长助理,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银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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