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亚生
今年全国两会上,“好房子”成为高频热词。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然而,一些人尤其是少数开发商将“好房子”和“贵房子”画上等号,就不得不令人深思了。
建设“好房子”这一目标,顺应了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契合人民群众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住房需求转变,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然,由于建材趋于绿色环保等因素,“好房子”建设成本有所增加,房价适当上涨,也在情理之中。不过,如果一些开发商借“好房子”概念,大肆堆砌高端材料,大幅提高建设成本,并将这些成本转嫁给购房者,使得房价上扬,让“好房子”变成了“贵房子”,那就偏离了建设“好房子”的初衷。
“好房子”并不等同于“贵房子”。“好房子”强调的是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品质标准,旨在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居住体验。“好房子”要面向不同人群、惠及广大群众。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从环境、楼道、外立面改造向室内改造和品质提升延伸,更多“老房子”会变成“好房子”。做好户型设计、配套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性住房照样可以树立“好房子”样板。
避免“好房子”沦为“贵房子”,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全国两会期间,住建部部长倪虹在民生主题记者会上表示,将重点从立标准、强科技、抓项目三方面推动建设“好房子”。同时,有关部门有必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调控,防止开发商借“好房子”之名哄抬房价。另外,有关部门还需通过土地供应、税收优惠等政策手段,鼓励开发商建设更多质优价廉的“好房子”,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开发商也应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摒弃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思维模式。在建设“好房子”过程中,开发商应主动按照住建部的要求,将“惠民实用”作为选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重要原则,通过优化设计、合理选材、科学施工、完善配套设施等方式,在保证住房品质的前提下降低建设成本。
当然,消费者也应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理性看待“好房子”。在购房时,既要关注房价,更要综合考虑住房的品质、配套设施、物业服务等因素,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经济实力,在品质和价格之间找到平衡点,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和品质要求的前提下,选择价格更为合理的房子,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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