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平与被执行人龙新社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被执行人
龙新社
住所地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
韩家村五组4号
身份证号码
610126197105125614
涉案标的:
案款136985元、诉讼费1750元
联系法官:
张法官029- 86915829
如果举报人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如果举报人提供线索,使本案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给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作为悬赏金。
王博与被执行人何森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被执行人
何森
住所地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
安家村五组12号
身份证号码
610126198902274238
涉案标的:
27325 元及利息和有关费用
联系法官:
张法官86919692
如果举报人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的,申请人自愿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额的5%予以奖励。
王林林与被执行人张保东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被执行人
张保东
住所地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草市村八组
身份证号码
610126197003090035
涉案标的:
73125.00元及利息
联系法官:
王法官86915509
如果举报人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赵江莉与被执行人候国强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被执行人
候国强
住所地
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
邓营村一组84号
身份证号码
610523198405100811
涉案标的:
311607.00元及利息
联系法官:
王法官86915509
如果举报人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来源:西安高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