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白雪微)3月5日,北京市丰台区、浙江省杭州市、广东省佛山市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签订的《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文件三地互认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新规明确,在三地任一登记机关设立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的外国投资者,已完成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核验的,该外国投资者再向其他两地投资,只要提供由已设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档案部门出具的加盖档案证明章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就能实现“一次认证,三地通用”。此举标志着继京津冀区域互认举措实施以来,再次将互认机制延伸至长三角、珠三角两大经济圈核心区域,是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迈出制度性关键一步。
首家跨国企业迎来 "区域互认" 红利
新政实施以来,肯尼亚外国投资者万亚马成为首个受益者。他在佛山市设立了一家贸易公司,新政生效后,随即向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提交设立北京约瑟芬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当天,便凭佛山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在丰台区政务服务大厅领取到了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