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教育部
教发函〔2025〕151号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变更马鞍山学院举办者的请示》等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马鞍山学院举办者由“深圳市赛为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马鞍山沣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二、你厅要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指导马鞍山沣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举办者义务,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教 育 部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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