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王家梁 □ 本报见习记者 胡特旗 □ 本报通讯员 张 娟 近年来,贵州省毕节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辖区家事案件特点,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深化与各级各部门的协调联动,用心用情高效化解家事纠纷,着力维护家庭和睦幸福,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多部门联动
2024年5月,刘某到大方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经过审查,大方县法院将案件推送至该县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作为夫妻,刘某和王某之间并没有原则性问题,两人仅是因为平时的一些小矛盾赌气吵架,一时冲动要离婚,双方的感情是在的,案件有调解的空间。”看了起诉材料后,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马兴芬得出上述结论。 经过几次调解,刘某和王某逐渐放下了心中的怨念,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最终,在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双方重归于好。 家庭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有效化解家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毕节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 大方县人民法院积极争取支持,主动对接民政、妇联等部门推动建立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打造党委领导、部门协同、司法兜底的家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从联合化解、权益保障、执法普法等多方面入手,化解婚姻家事纠纷。七星关区人民法院定期对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开展培训,通过集中授课、组织现场观摩、案例分析、互学互评等方式,提升调解人员化解婚姻家事纠纷的能力水平。赫章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婚姻家事案件巡回审理,走进村居社区、田间地头,联合乡贤寨老为群众释法明理,通过讲透道理和情理,帮助群众解开“心结”。 据统计,2024年,毕节两级法院推动诉前成功调解婚姻家事纠纷10094件,在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家庭和睦幸福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多举措发力
2024年3月,七星关区法院在掌握被申请人陈某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仍多次违反禁止性规定、对申请人杨某进行骚扰的情况后,决定对其拘留十五日。 采取拘留措施后,七星关区法院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妇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到拘留所对陈某开展释法明理工作。陈某当场写下《承诺书》,表示其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再找杨某的麻烦,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经回访杨某,证实后续陈某未再对其进行骚扰。 上述案例,是毕节法院落实人身安全司法保护、促推社会和谐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将人身安全保护落到实处,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工作指引(试行)》,明确案件受理、执行措施界定、工作回访等程序规定,全面规范人身安全保护令强制执行程序;同时,还主动与公安、妇联等部门对接,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协作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强化协调联动,深化婚姻家庭领域矛盾纠纷前端治理。 “实践中,我们并未就案办案,而是拓宽渠道加强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深化公众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当事人主动寻求保护,以期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或再次发生。”毕节中院审监二庭负责人说。 2024年至今,毕节法院将公安告诫与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紧急庇护等措施相衔接,充分运用行政和司法手段,织密人身安全防护网,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47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维护其人格尊严。
多角度延伸
“法官,你刚才的批评教育我已经听进心里了,虽然我们之前离婚的时候关于抚养费达成了协议,但是娃娃要读书,靠妈妈一个人确实困难,我作为父亲有义务支持,之前我的想法有不对的地方。请法官放心,不管多难,我都会尽最大努力履行义务,让娃娃能坚持读书,以后有一个好前途。”毕节中院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法官在对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徐某开展法庭教育后,徐某进行了深刻反思。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毕节法院始终坚持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健全审判机构、夯实审判力量、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延伸职能,多角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护“未”工作。 据了解,2024年3月,毕节中院获批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机构,同年12月,辖区八家基层法院专门合议庭全部组建完成并实质性开展工作,实现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及司法权益保护等工作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 2024年11月,毕节中院还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及家庭教育责任提示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办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时应当向案涉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送达《未成年人保护及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等开展法庭教育或法治宣传教育。 截至2025年2月,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5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024份,进行法庭教育847人次。2025年春季学期开学季,全市法院216名法治副校长走进230所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发放资料1.1万份,覆盖老师、学生、家长12.9万余人。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毕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毕节法院将坚持积极探索,全面提升家事审判队伍素质能力,推动构建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加强信息共享,助力风险防控,并用好司法建议、协作机制等载体,更好凝聚家事纠纷化解合力,以法治之力促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