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授权商户信息公告
01
以旧换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快畅通消费品更新换代链条,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现将嵩明县正式获得云南省商务厅授权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商户)信息进行公告,广泛告知市民群众,鼓励并动员全民积极参与,全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友好氛围。
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对参与企业(商户)予以监督,如有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可向嵩明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871-67929547。
02
补贴政策
(一)汽车类以旧换新:
报废更新:自今年1月1日起,个人消费者名下有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即可参与本年度报废更新。同时更新支持范围扩大,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报废的旧车需要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旧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
置换更新: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即旧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新车为新能源车的单台补贴1.5万元;新车为燃油车的单台补贴1.3万元。
(二)家电及家装厨卫类以旧换新:
家电12类:包括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
家电N类及智能家装13类:包括扫地机器人、烘干机、音响、取暖器、打印机、消毒柜、电磁炉、破壁机、蒸烤箱、浴霸、空气净化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
家装10类:包括瓷砖、木地板、门、淋浴房、浴缸、床、床垫、沙发、柜子、桌椅。
补贴产品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参与活动的家电及智能家装产品必须有SN码,家装产品必须有69码。
家电及智能家装类产品: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下能效或水效标准,以及无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人每件商品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
家装类: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每人每类商品消费最高补贴500元。
(三)手机3C类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20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可享受购新补贴。单件销售价格超过6000元的产品不予补贴。每人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四)电动自行车类以旧换新:
个人消费者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符合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500元。换购的新车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合格产品。每交售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本年度每名消费者只能享受一次政府补贴。消费者除了卖旧的残值金额之外,还会得到购新的补贴金额。
为确保消费者能够顺利享受补贴政策,请广大消费者务必前往具有云南省商务厅审核通过并拥有以旧换新资质的商户选购各类换新产品,并使用云闪付APP进行核销,以便于个人购买信息能被录入云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系统,从而享受补贴政策。更多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可通过云南省商务厅公众号、云闪付APP或以下二维码查询了解。
03
活动企业(商户)
截至3月18日,我县已有70家企业(商户)通过省商务厅审核(详细名单请参见下表,名单将持续、实时更新),获得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资格,消费者可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选择企业(商户)进行咨询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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