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秦桦
让美丽乡村成为现代化强国的标志、美丽中国的底色。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行了系统性的政策部署,其中明确要求“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等多项金融举措,积极引导金融资源更多向美丽乡村建设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配置。
绿色金融作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对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和涉农金融均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2024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36.6万亿元,同比增长21.7%;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51.4万亿元,同比增长9.8%。但也要注意到,绿色金融在服务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尚存在服务覆盖面有待提升、产品创新不强、服务手段单一等困难和问题。在此背景下,中央一号文件为金融机构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在业务投向、产品创新政策依据和服务方式方面提供了重要指引,为绿色金融赋能美丽乡村建设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
一是提供了业务投向指引。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结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绿色金融可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等领域加强投入。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领域,可重点关注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黑臭水体、养殖臭气、乡村水土流失治理以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等方面;在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可重点关注农用地土壤保护、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科学使用处置、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系统治理等方面;在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领域,可重点关注农村厕所改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乡村绿化美化等方面。《实施方案》与中央一号文件内容有序衔接,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针对性指导意义。
二是提供了产品创新政策依据指引。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深化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农业水价等改革”。长期以来,现实中普遍存在产权权能不清晰、不完整,活体畜禽等生物资产和农业设施等农村产权确权难、抵押难等问题,而林权、用水权等自然资源确权问题又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关键环节,因此,明晰确权方可为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产品创新和利益分配提供产权依据。中央一号文件和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在政策框架设计上,均体现出强化相关确权基础性作用的导向,丰富了绿色金融介入相关业务的制度接口,为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产品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参考。
三是提供了服务方式指引。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等。当前新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绿色贷款统计标准也在绿色农业生产、农业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领域扩充了覆盖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相关领域的绿色贷款支持。在农业农村领域,许多项目周期长、投入大、回报低,这需要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共同发力,引导财政性、开发性、商业性等各类资金广泛参与,中央一号文件在这方面树立了鲜明的政策导向,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操作指引。
未来,在“双碳”目标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以及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下,绿色金融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大有可为,广大金融机构应抢抓机遇、践行使命,结合中央一号文件等政策导向,持续改进金融服务,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更好发挥绿色金融作用:一是服务国家战略部署,围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等美丽乡村建设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放,持续扩大绿色金融服务覆盖范围;二是结合政策导向,围绕活体畜禽等生物资产抵押、农业设施等农村产权抵押、林权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依法合规创新权属明晰、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让绿色金融创新成果惠及更多农村经营主体;三是积极与政府、担保机构等加强合作,统筹贷款、股权、债券、保险、基金等全口径投融资模式,持续丰富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绿色金融服务方式。
(作者系交通银行授信管理部副总经理,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任职单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