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华夏基金发布公告称,因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自3月14日(合并交割日)起,国泰君安证券将全面承继海通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于相关基金之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基于此,由华夏基金管理、托管在海通证券的华夏创业板新能源ETF, 托管服务将由国泰君安证券继续履行。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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