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海口网约车司机刘先生(化姓)向记者反映,他去年6月在海口椰海大道××网约车运营中心·壹诺林安店(以下简称壹诺林安店),找一名陈姓销售经理代购了一辆广汽埃安Y Plus纯电SUV,“签合同时我明确要求车辆搭载的电池类型为三元锂电池,没想到交付给我的车却是磷酸铁锂电池。”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刘先生与壹诺林安店达成和解,获得了10000元补偿。记者 林道亨 文/图
“去年6月,我委托壹诺林安店的销售代购了一辆广汽埃安Y Plus纯电SUV,然后我自己去秀英埃安中心验车收车,7月18日上牌。当时我只看了车的外观就收车了,没怎么留意电池。7月20日,我给车充电时发现,充电桩上显示的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电池,我这才意识到他们交错车了。”车主刘先生介绍,发现交付的车电池类型不对后,他与壹诺林安店进行了协商,“但壹诺林安店方面表示,车辆已经上牌,所以无法换车。”
“一开始说是送延保和保养作为补偿,我拒绝了。”刘先生说,他向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反映后,城西所协调未果,又将此案转到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
3月3日上午,刘先生再次开着他的这辆广汽埃安Y Plus来到壹诺林安店,与该店销售经理陈女士进行协商。记者随后也赶到现场。
刘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与广汽埃安厂家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刘先生将该车的车架号发送给厂家,询问车辆的电池类型,厂家根据刘先生提供的车架号查询,给出的答复是刘先生购置的这款车电池类型为磷酸铁锂电池。
“我跟这位陈女士买的车,当时总共签了两个合同,一个是纸质合同,还有一个电子合同。纸质合同上写着电池类型为三元锂电池,但我提到的车电池类型却是磷酸铁锂电池。”刘先生说。
“当时这个纸质合同上并没有写电池的类型,第二份电子合同上也没有明确写电池的类型。”销售经理陈女士说。
“签订合同应该是一式两份,我应该也有一份合同留底,但是当时你们要求把合同收回去做账,我答应了,现在请把那份属于我的合同给我。”刘先生说。
“目前这个纸质合同我们这里已经找不到了,遗失了,但发票我们已经给到了客户手里。”陈女士说。
陈女士表示,去年6月,刘先生来到他们店里订车,由于当时这款广汽埃安Y Plus没有现车,所以让刘先生直接在App上订车,App上也没有关于电池类型的选项,一个月后车辆到达秀英埃安中心,“车到店后,我们让刘先生自行到秀英埃安中心验车,刘先生验车没问题后将首付款交给我们,我们去给刘先生上了牌。”
“作为消费者,验车时只能是看下车的外观有没有刮碰,电池要怎么验?出于信任,我当时没关注电池类型就收车了。”刘先生说。
“广汽埃安Y Plus纯电SUV这款车有两种电池类型,分别是三元锂电池和磷酸铁锂电池。当时客户明确要求订购搭载三元锂电池的车,我们向秀英埃安4S店订车的时候,特别注明了客户要求购置的是三元锂电池这款,但不知为何最后交付的车辆是磷酸铁锂电池。”陈女士说。
“这件事是去年7月发生的,当时我们积极与秀英埃安中心沟通处理,最后也给出了一些解决和补偿方案,但被刘先生拒绝。刘先生后来提出的诉求我们实在无法实现,所以才导致这件事一直搁置到现在。”陈女士说。
现场双方多次进行协商,刘先生表示愿意降低补偿标准,希望店方给予1万元左右的补偿。3月8日,记者了解到,刘先生与壹诺林安店就埃安Y Plus电池类型有误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壹诺林安店方面愿意给予刘先生一次性补偿10000元。3月10日,刘先生表示已与壹诺林安店方面达成和解协议,已收到对方给予的一万元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