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交通新闻网
船员作为航运业的基础性支撑人才,在维系海上物流供应链畅通、稳定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服务航运强国建设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
“建议加快推进船员法立法,以立法引领航运业高质量发展。”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船长倪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编发的《2023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2015年至2023年,全国持有效国际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员总体规模从31万下降至23.2万,国家船员队伍建设出现了后继乏人、队伍断层的迹象。
“船员立法绝非单纯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而是关乎海运供应链韧性与国家经济主权的战略工程。”倪迪坦言。
近几年来,美国已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法案,加大对船员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2024年年底,美国国会提出的《美国造船和港口基础设施促进美国繁荣与安全法案》设计了促进海员队伍发展的诸多内容,从政策激励、海员招募、对海事院校的支持与要求、海事管理现代化等四个方面,缓解美国船员短缺、队伍结构失衡问题,提升战时动员能力与供应链韧性。相比之下,目前我国缺乏一部全面统筹我国船员队伍发展、保障国家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的高位阶船员立法。加快船员法立法进程,对于实现“供应不断链、产业不失守、危机不缺位”的战略目标至关重要。
倪迪表示,回顾全球主要航运国家的发展历史,不难发现拥有较强话语权和影响力,能够推动全球航运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是航运强国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年来,日本、韩国、西班牙、英国、菲律宾等国家通过船员领域的法律规则塑造,不仅保护了船员权益,还提高了其自身航运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增强了国家航运业的国际竞争“软实力”。“特别是一些国家借助在该领域的规则制度先发优势,屡屡对我国海事劳动力问题发难。”倪迪举例说,“今年年初,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了对华海事、物流和造船业301调查报告,指控中国‘人为地严重压低了海事、造船和物流行业的劳动力成本’。我国法律规则竞争‘软实力’塑造迫在眉睫。”
在全球范围内,高级船员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航运业高质量发展面临“人力饥荒”。特别是航运业的绿色低碳智能快速发展,对船员队伍提出了新要求。无论是环保操作规范、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与网络安全风险增加,还是碳排放交易管理实施、智能船舶发展,都要求船员从单一技能向复合型人才转变,需在环保合规、新技术应用、法规适应及职业角色等多维度全面提升。
倪迪认为,从加强船员权益保障角度来看,也需要加快推动船员法立法。目前,我国在船员权益保障方面存在诸多不足,相关法律法规较为分散且层级不足,存在只有指引性的条款,缺乏实质性保障的问题。他表示,国外航运大国或海员大国对船员单独立法的做法经验值得借鉴吸收。
记者了解到,我国是少数尚未对船员职业专门立法的航运和船员大国,船员队伍建设发展、海员权益保护等缺乏有力的法治保障。
倪迪建议加快船员法立法进程。他表示,有关部委要加快立法准备工作,推动船员法2到3年内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并尽早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同时,要站在制度创新和规则引领的高度推动船员法立法。构建兼具人道关怀与战略刚性的现代船员治理体系,在立法理论与实践操作之间架起桥梁,筑牢供应链安全屏障,保障和推动我国从航运大国走向航运强国。此外,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汇聚船员法立法合力。
“推动船员法立法,不仅涉及全国人大及其专门委员会,更需要汇聚国务院有关部委、各有关行业协会、智库和研究机构、企业和个人等利益相关方的立法合力,共同助力航运强国建设。”倪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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