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3月1日,一名女士匆匆走进宜昌市公安局西陵区分局学院街派出所,她手上还小心翼翼地抱着一只大鸟,女士向值班民警表示,自己是一家商户的老板,无意中在街上发现了这只鸟,看到路边许多群众驻足讨论,由于这种鸟很少见,所以决定将其交到派出所求助。
女士抱着“怪鸟”到派出所求助
“哎呀,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民警小心翼翼地接过这只鸟,拍照后通过与网络图片比对,初步判断这是一只白冠长尾雉,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据了解,这种鸟身穿“黄金甲”,尾羽特别长,白冠长尾雉属于鸡形目,雉科,长尾雉属,所以在民间也被称为长尾鸡,是我国的特有品种。
经过查看监控,民警发现这只白冠长尾雉最先出现在环城东路和四新路路口,之后就在街上随意漫步,路过的群众纷纷驻足观看,路过的车辆还差点将这只白冠长尾雉撞到。由于担心这只白冠长尾雉遭受意外,群众遂合力将这只白冠长尾雉捉住,随后由这位女士送到了派出所。
白冠长尾雉在街上随意漫步
为了让这只白冠长尾雉得到专业的照顾,民警立即联系相关部门。
经工作人员介绍,白冠长尾雉一般只在林区出现,这次出现在宜昌街头,让他感到意外却不疑惑,这也得益于我国坚持生态环境建设,走科学发展的理念,生态环境都在好转,进而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在逐渐增多。
目前,这只白冠长尾雉已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观察,待条件合适后放归自然。
民警正在拍照识“怪鸟”
对此,宜昌警方温馨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遇野生动物受伤、进民居觅食等情况,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使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和放生,切记不要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
原标题:一只“怪鸟”在宜昌街头漫步,热心市民将其送至派出所:一查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栏目主编:周春晟 文字编辑:沈佳灵 题图来源:图虫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