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建设新闻网
今年全国两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环境服务业商会提交了关于保障生物质发电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垃圾焚烧发电是生物质发电的重要方式,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生态环境效益和可再生能源效益显著。商会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面临经营成本高、转型支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
一方面,垃圾焚烧处理费收费水平偏低,“超严排放”推高企业成本。目前垃圾焚烧处理费偏低,项目经济效益差,有的甚至无法覆盖处理成本。此外,《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全面收紧了烟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更有部分地方标准的相关限值严于现行国标,局部地区出现项目总成本超过总收入的情况。另一方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尚未纳入“隔墙售电”范围。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进行电力交易(即“隔墙售电”),是现阶段生物质发电市场化转型的关键途径,能够增加发电企业现金流,降低财政补贴压力;能够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减少输电成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多单体装机规模较小,供电周期相对稳定,在特定区域内对地方电网调度造成的影响相对较小,具备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条件,但是由于政策和实践等原因,还未进入“隔墙售电”范围。
为保障垃圾焚烧服务设施稳定运行,引导生物质发电行业可持续发展,推动绿色能源产业市场化改革,商会建议加大补贴保障力度。对已纳入目录的项目及时足额拨付补贴资金,以加大可再生能源专项债额度等方式尽快弥补基金暂时性缺口;将垃圾处理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补贴政策退出应控制好节奏,为避免因补贴退坡或到期引发生物质发电企业经营困难,适度延长补贴年限。同时,完善绿证(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电和碳市场政策,做好相关收益与补贴的衔接。此外,建议将生物质发电纳入绿电交易范围。
垃圾发电项目试点实施“隔墙售电”政策。相关部门探索针对具备条件的、无补贴、装机规模较小的地区,选择可调节性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作为试点,给予优先售电权限,支持开展“隔墙售电”、直供电等业务。完善分布式发电试点市场化交易细则,解决市场化购电推进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