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司法部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10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王沪宁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编辑 | 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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