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韩瑜超
通 讯 员 吴宇哲
本报讯 商超购物卡在一定面值内不记名,“有心”的犯罪分子利用此特点钻起了空子,他们诱骗受害者购买购物卡,再获取卡号、密码实施诈骗。
“你好,我要买购物卡。”近日,市民廖先生来到嘉兴某大型超市,称单位需购买大面值购物卡,并从包内掏出49000元现金。廖先生回到住处没多久,房门便被敲响,原来是南湖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接到银行取现预警信息,迅速安排警力上门核实情况。
“家里急用钱,可是银行卡限额转不了,准备回老家给父母送钱过去。”廖先生的解释听上去很合理,但警员想向其父母核实时,却被廖先生阻拦了。警员瞬间察觉到了异样,联系上廖先生的父母时,发现对方并不知情。
“我想开家小吃店”“现金先取出来备用”……廖先生先后准备了三套说辞,但这些谎言都被一一戳破,警员将廖先生带回派出所。民警郭一璇继续询问:“对方是不是让你做任务?是不是说只要充了钱就能返你佣金?”在得到廖先生的肯定回答后,终于确认他正在遭受一种“网上交友+线上刷单+线下购卡”的新型骗局。
原来就在几天前,廖先生在浏览网页时,点开了一条交友链接,并下载了软件。客服人员称,在完成指定任务后可返佣金,只是需要廖先生进行充钱。半信半疑的廖先生按照对方的“指导”,试水操作了两笔,发现竟真的可以拿到本金和佣金,他便心动不已,想继续进行大面值充值。客服人员紧接着称,大面值充值需通过购卡交易,只要廖先生前往大型商超,用现金购买购物卡,再将卡号、密码发给客服人员,就可以获得返现。
按照客服人员的要求,廖先生立马跑去银行取了现金,然后直奔超市。以为自己即将走上“财富自由”的道路,可万万没想到险些掉入骗子的“陷阱”,清醒过来的廖先生懊悔不已。民警见状一刻不敢耽误,立即陪廖先生返回超市办理退卡手续,由于预警及时,除部分购物卡因已使用无法退回外,剩余42000多元均被追回。
民警提醒,由于购物卡的不记名属性,将购物卡的卡号和密码发送给他人,他人便能使用该购物卡,一旦消费后挽损难度大。同时,商超经营者面对群众购买大量购物卡时,也应询问核实情况,提醒客户谨防诈骗,如发现存疑情况,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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