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摩托车“炸街”
未见其车,先闻其声
不仅噪音扰民
还存在严重的
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南大队民警在藏热南路执勤时,听到一阵刺耳的轰鸣声,只见一名年轻小伙驾驶着一辆“拉风”的二轮摩托车疾速驶来。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存在非法改装、飙车炸街嫌疑,随即将该车截停检查。
经核查,发现该车主私自对排气系统进行了非法改装,其行为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驾驶人仁某作出了相应处罚。
同时,民警对驾驶人仁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仁某表示自己会吸取教训,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及时将车辆恢复原状。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警方提示
飙车“炸街”绝非炫技舞台
每一次轰鸣
都是对公共安全的挑衅!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抵制“飙车炸街”行为
坚决杜绝
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