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玲代表
薛济民代表
魏巧代表
“丈夫对‘第三者’的赠与,经检察机关抗诉,法院改判全部无效!这不仅是对女性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更通过检察办案传递了社会正能量!”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赤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人工作业队中队长李文玲刚刚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回到代表团驻地后,就跟记者谈起了报告中的这起令她印象深刻的案例。
事情说起来并不复杂。冯女士发现丈夫出轨女子李某后,在转账记录中发现,不到两年时间,丈夫何某向李某转账共计37万余元。李某向何某付款14万余元。冯女士以丈夫赠与李某财产侵害其财产权益为由,向四川省宣汉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何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无效,并要求李某返还赠与财产及利息。
然而,本该再正常不过的请求,却经过了十分曲折的司法程序。一审法院驳回了冯女士诉讼请求。冯女士不服上诉后,尽管二审法院认为,何某的赠与行为未得到冯女士追认,赠与行为无效,但认为赠与金额中有50%份额属于何某财产,该部分赠与有效。法院判决李某仅需返还冯女士一半的财产11万余元并支付利息。冯女士不服,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后被驳回。冯女士随后申请检察监督。
在达州市检察院提请四川省检察院抗诉后,四川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认为,何某赠与“第三者”财产,不仅侵犯了夫妻财产平等处分权,而且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既然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其法律后果应是返还全部财产,终审判决部分返还,法律适用错误。再者,终审判决径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超越了当事人诉讼请求。
四川省检察院提出抗诉后,检察机关抗诉意见被采纳,法院依法改判李某返还冯女士全部财产23万余元(即转账赠与37万余元扣减李某付款14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我觉得这样的判决结果,才是老百姓朴素价值观所认可的、能接受的。如果承认丈夫对‘第三者’的赠与有效,岂不是谁管理夫妻共同财产,谁就可以随意分割,随便赠与,这肯定不行。”李文玲代表说。
作为法律从业者,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薛济民也关注到了这起案例:“检察机关依法对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的财产赠与行为进行监督,就确认婚内财产向‘第三者’赠与无效提起民事检察抗诉,有力维护了婚姻家庭的伦理底线,体现了对法律权威的维护和对婚姻财产制度的精准适用。”
薛济民代表进一步告诉记者,这起案件的办理,既是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写照,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实践的典范,充分彰显了司法监督在维护公序良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善,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像这样注重在履职办案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例,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不止一起。
社区矫正人员幸某跳入赣江勇救落水老人,江西检察机关推动认定重大立功,监督予以减刑,支持见义勇为。
巢某将持凳追打的滋事者划伤,徐某将非法闯入家中对其持续殴打的施暴者砍伤,广东、上海检察机关均认定属正当防卫,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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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从来不是冷冰冰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案例让我们感受到,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是同频共振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润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首席专家魏巧告诉记者,无论是社区矫正人员幸某见义勇为后被减刑,还是巢某、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检察机关都通过办案向社会传递了一种向上向善的力量。
(本报北京3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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