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南湖晚报
N通讯员 王明远
本报讯 2 月 16 日深夜,嘉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陶庄中队接到报警,事主称自己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车子栽进了田沟。
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车内仅有年轻男子赵某。赵某坚称车子是自己开的。当交警要求其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时,赵某表示车是嫂子的。
没过多久,女子夏某赶到现场向交警出示了电子行驶证。交警查看监控发现,事故时间是 22 点 48 分,可当事人近半夜12 点才报警。这起事故疑点重重,现场交警联系指挥中心展开深入调查。
此时,不远处树林里有个男子盛某在徘徊,交警上前询问时发现,其和夏某是夫妻。
为查明真相,交警对三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盛某吹气数值高达120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民警怀疑赵某在为盛某顶包,可三人却一致坚称车是赵某所开。
民警借助大数据系统和路面监控,终于掌握了顶包的确凿证据。在铁证和民警耐心的普法教育下,赵某最终承认了顶包行为。
原来,当天晚饭时盛某喝了半斤白酒,之后让赵某接自己回家。到家后,盛某与妻子夏某发生争吵,一气之下独自驾车离开。途中,酒精上头加上分心玩手机,车子直接开进了田沟。
事故发生后,在夏某和盛某的劝说下,碍于情面的赵某同意为盛某顶包。最终,三人 “聪明反被聪明误”,赵某因向公安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并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夏某因伙同盛某教唆赵某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行政拘留八日并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而盛某将另案处理,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