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5-008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投资价值提升,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旭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4年度,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各项举措,现将行动方案的实施及效果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以永续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1. 深化推进N型ABC组件业务,稳步实现经营结构优化转型
面对近两年来行业愈发激烈的竞争格局,公司保持战略定力,稳步实现经营结构优化转型。公司始终把N型ABC技术作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绝对核心,持续深化ABC技术平台,打造上下游合作生态,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快促成ABC组件产品的销量转化,至2024年第四季度,单季度组件销售收入占比已超过电池业务,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盈利增长极及发展驱动力。在PERC电池业务方面,努力挖潜传统产品市场需求,优化订单结构,加大海外客户营销,最大限度维护传统产品市场。在TOPCon电池业务方面,公司已完成了部分PERC产线向TOPCon技术的改造升级,并适度投资扩建了少量新增产能,总体实现了电池产品的双轮驱动,在产品性能、品质、可靠性上持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获得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
2. 降本提效并举,持续开拓细分场景,以价值分享促合作共赢
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观。一方面坚持产品光电转换效率和产品品质的双重领先,以更严格的质量标准要求自身,努力降低度电成本,为客户提供业界最高水平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持续深入挖掘客户需求,针对不同场景开发各种差异化产品,以创新性思维和颠覆性产品为客户解决经营痛点、难点,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
经过不懈努力,公司ABC产品在户用、工商业、集中式等多场景凭借高发电量、高经济性、高安全性、甄黑建筑美学性等优势已在海内外市场获得高度认可。在相同环境下,同等面积的ABC组件相较同类TOPCon组件可实现6%-10%的功率提升。公司还创新性地研发出高双面率、阴影遮挡优化和高温抑制等独特功能,通过高功率、低衰减、低温度系数等诸多优势,帮助客户显著摊薄开发和建设成本。凭借优异的产品竞争力,ABC产品已与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流渠道商纷纷达成经销合作,品牌认知度得到明显提升,产业链生态逐步形成。在国内市场,ABC产品在分布式市场渗透率持续提升,成为客户优选产品方案。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ABC技术工艺及生产环节的精益优化,持续优化ABC各项生产运营成本,尽快实现ABC组件生产成本持平或低于TOPCon同类竞品。公司将依托ABC技术平台打造高品质的光伏组件及光伏零碳系统解决方案,根据客户差异化场景需求提供多样化、更具适配性的产品方案,为客户带来更高商业价值。
3. 以永续创新持续引领产品技术变革,永葆产品竞争力与企业活力
作为光伏领域的先锋企业,“提升转换效率、降低度电成本”一直是公司的核心追求。近三年来,公司累计研发投入超30亿元,围绕ABC生态链进行全环节技术纵深推进,实现了N型ABC组件的全场景覆盖及全环节技术突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2,649项,取得授权专利1,310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314项;公司累计申请ABC相关专利1,011项,取得授权专利340项,在N型BC专利技术领域取得领先地位。同时,公司在N型ABC技术转换效率方面持续获得突破,截至目前公司ABC组件已连续24个月蝉联《全球高效量产光伏组件效率榜单》榜首,公司ABC组件最新量产效率已达24.6%,与TOPCon、HJT组件等竞品保持显著效率优势。针对客户不同的场景化需求,公司已推出适用于集中式电站项目的70%-75%高双面率ABC组件产品、适用于低载荷屋顶的轻质ABC组件、以及第三代更高效率的“满屏”组件产品,产品优势进一步提升。
二、重视股东回报,持续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1. 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内在价值的判断及认可,继2023年8月完成3.00亿元股份回购后,公司于2023年11月再次启动股份回购计划并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期股份回购方案于2024年5月6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1,606万股,回购金额2.60亿元。
2. 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不考虑股份回购金额的影响,自2019年重组上市以来至2023年度,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8.58亿元,其中2021-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7.15亿元,占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的72.40%。
公司十分重视股东回报,在结合行业周期特点、自身经营及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等基础上,维持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动态平衡。未来三年,在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且能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将努力保证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 加强投资者沟通,持续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了包括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现场调研、专业投资机构路演等在内的多元化的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
2024年6月6日,公司在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除网络文字互动外,还通过视频形式介绍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方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2024年第十七届国际太阳能光伏与智慧能源(上海)大会暨博览会(2024 SNEC)期间,公司全球首发ABC组件新品“满屏”组件,凭借颠覆性25%+的量产效率吸引了业界的高度关注。公司也利用本次展会的契机,通过新品发布会、产品实物展示以及实证测试等方式,向广大投资人深入和直观地展现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以及发展前景。
2024年7月和11月,公司分别于浙江义乌和广东珠海两次举办投资者开放日活动,董事长陈刚先生率销售业务负责人、首席科学家、董事会秘书等与共计118家次的机构投资者就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战略及产品技术研发成果等进行深入沟通交流,解答市场关注的问题。
此外,2024年度公司累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均安排单独时间与参会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全年累计接听超400次投资者电话咨询,参加专业机构路演250余场,让投资者及时了解当前行业情况、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模式以及经营状况,也将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总结并反馈公司管理层,以持续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三、完善公司治理,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
1. 完善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控治理体系,为公司健康、平稳、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2024年度,公司结合业务实际需求,完成《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决策及管理机制。此外,公司结合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重点,精心组织完成了面向销售、采购、法务及资金等内部职能部门约150人次的合规赋能培训,不断强化关键业务领域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确保公司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优化ESG管理体系,推动可持续发展
公司已连续2年披露ESG报告,主动响应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立足行业特点,不断升级ESG战略目标,完善ESG管治架构,并将其整合融入到自身的发展模式中,逐步形成具有爱旭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为零碳社会带来澎湃动力”的使命,积极参与零碳综合解决方案项目建设,公司先后参与了广东珠海爱旭微电网示范基地、担杆岛、荷包岛、济南王卢家村零碳示范村项目、济南周杜李曹低碳新农村示范项目、济南基地“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济南起步区绿色低碳车网互动充换电示范站等约15个左右项目。截至目前,公司荣获了包括证券之星颁发的“ESG新标杆企业奖”和《证券市场周刊》授予的“ESG金曙光奖”在内的10余项奖项与荣誉,并获得Wind和中诚信绿金评定的ESG A级评价。此外,公司两家子公司取得SA8000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充分体现了公司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的卓越表现和持续努力。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担当,完善利益共享共担机制
1. 及时传递监管要求,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意识
2024年度,公司通过多维度重点加强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履职尽责,切实行动提升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参与证监局、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的各类培训讲座,累计完成32人次培训。此外,根据监管政策的新变化,公司还邀请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关键少数”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其责任意识,确保规范履职。
2. 持续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加强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实行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获取分享原则”以及公司《薪酬激励制度》《绩效管理规定》等内部制度,结合当年公司经营情况和KPI完成情况审核确定,能够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此外,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管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已先后实施了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每期激励计划均设定了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薪酬激励、绩效管理等内部制度以及各期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规定,对公司绩效、董监高个人绩效进行严格考核后,确定其年度薪酬情况及股权激励行权、解锁情况,有效实现了利益共担共享。
五、其他说明
以上内容是基于行动方案现阶段的实施情况而做出的判断及评估,本报告如有涉及到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