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7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拟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7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懿嘉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
至2025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19日9:00-11:30,13:00-16:00 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5年3月19日16: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3月19日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湾谷科技园A7幢8楼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21-55081682
联系人:李文静、邬元杰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19%。本次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371.19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在《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延期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中披露的内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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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环保技术与设备研发新建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三、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为26,349.1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老港暂存污泥库区污泥处理处置服务污泥处理服务标段的固定资产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项目投入已全部完成。
(2)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4日,公司实施完毕该次回购股份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234,924.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49.1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825.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不计在内)。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9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1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9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