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显示,虽然近年来开展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但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仍有26.76万平方公里。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重道远。专家建议,以最新的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为基础,编制新一轮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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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要的淡水来源,隐藏于地下岩石孔隙中的地下水,为全球数十亿人提供着饮用水和灌溉资源。然而,随着气候变化和人类生产生活需求的不断增长,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然成为全球至关重要的问题。
近日,水利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水资管〔2024〕349号),公布了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为我国地下水超采治理提供了新的依据。
我国划定新一轮超采区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逐步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有序开展,近年来取得显著的治理成效,地下水超采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
2021年,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专门行政法规——《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为地下水管理保护和超采治理夯实了法律基础。同年,依据《条例》规定,水利部、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全面收集水利、自然资源部门34929眼地下水监测井数据,历时3年,充分调动200余家单位、2000余名技术人员参与其中。
与2015年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结果相比,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总体下降,超采量、超采程度显著降低,严重超采区面积较上一轮减少8.83万平方公里,减少51%,反映了近年来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成效。
以华北地区为例,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有关工作人员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2019年以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了“一减一增”系统治理模式和“节、控、换、补、管”系统治理措施,该地区大部分河湖做到了“有水、有流动的水、有干净的水”,治理区地下水水位显著回升。
北京市陈家庄泉等81处泉眼干涸多年后实现复涌,京杭大运河连续3年全线贯通,白洋淀生态水位保证率达到100%……与2015年的上一轮划定成果相比,京津冀地下水超采区面积减少32.8%,地下水超采量减少85.5%,严重超采区面积减少98.9%。
“地下水超采区的划定对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意义重大。”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副所长赵勇提出,地下水超采区划定通过“识别问题-量化管控-动态修复”的闭环管理,其作用不仅体现在遏制地下水资源枯竭,更通过管理制度创新推动用水方式转型和高效用水,实现水资源、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期平衡。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按照《条例》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要求,充分利用好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地下水治理是全球难题
一份来自《自然》期刊的最新研究指出,全球多地地下水位正快速下降。据国外媒体报道,该研究汇总了40多个国家17万多口水井的数据,涵盖全球近1700个地下含水层系统。
数据显示,2000年至2022年间,71%的地下含水层系统水位下降,有617个含水层每年地下水位下降超过0.1米,占比达36%。其中,地下水位下降最快的含水层位于西班牙,每年下降中位数达到2.95米。
赵勇表示,由于滥用化肥和农业化学品以及采矿、生活工业废弃物排放等,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地下水被各种有害物质所污染,全球气候变暖,极地冰川加速融化,以及沿海地区过度开采地下水等则造成海水入侵和土地盐碱化问题。
联合国在一份报告中指出,由于气候变化、需求增长和供应受到污染,到2050年有超过50亿人可能面临缺水。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水网络”项目协调人豪尔赫·阿里亚加曾在采访中表示,墨西哥城的地下水开采速度是自然补给速度的2.15倍,长此以往,墨西哥城的地下水资源在未来四五十年将被开采完。
这一紧迫形势,无疑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处长陈飞强调,地下水具有水质稳定、分布广泛、易于取用等多个优点,能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但若过度取用地下水,破坏了自然平衡,会引发地下水位持续下降、水源枯竭、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严重后果。
“地下水运动规律复杂,动态变化缓慢,出现问题后难以快速恢复。”陈飞提到,以地下水超采引发的地面沉降问题为例,即使在地下水停采后,仍要持续数年之久,且会导致含水层固结压密,储水空间压缩,尤其是黏性土层产生永久塑性变形,难以恢复原状。因此,地下水治理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和严峻性。
另外,地下水藏身于地表下,隐蔽性强,需通过专业性调查和监测揭示其行为机制和规律,导致对它的认识还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也给治理修复带来一定难度。
地下水超采治理需久久为功
新一轮超采区划定成果显示,虽然近年来开展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显著,但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仍有26.76万平方公里。“治理难度依然很大,健康修复任重道远。”赵勇说。
比如,黄淮海地区深层地下水长期超采引发地面沉降,直接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如高铁、建筑)的安全。干旱-半旱区地下水超采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损害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赵勇表示,当前地下水管理工作还存在置换水源不足、地下水治理保护力度需持续加大等问题。
目前,我国地下水监测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全国监测井有2万余眼(水利部和自然资源部),全国平均站网密度为5.8站/1000km2,但也存在覆盖度不均、分层监测欠缺、协同性不足等有待提升之处。赵勇建议,建立覆盖水位-水质-开采量的立体化监测网络,重点区域加密监测站点,完善监测预警与智能管控体系。
在赵勇看来,制定和落实地下水超采管理政策时,平衡用水需求和生态保护至关重要。一方面,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有刚性需求,另一方面,生态系统的健康稳定也依赖于充足的水资源。政策制定应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制定分阶段控制目标,对禁采区、限采区进行分区管控。
比如,在生态脆弱且超采严重的区域,优先设定严格的禁采措施,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量;在用水需求相对集中但超采情况较轻的地区,设定合理的限采指标,逐步引导用水方式转变。同时,要警惕水位快速回升带来的次生风险,比如地下建筑物安全、防控土壤盐渍化等。
“针对我国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禀赋差异,要抓住不同区域的主要矛盾,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治理策略。”赵勇说,在北方粮食主产区,要重点解决农业用水问题,实施农业取水精准计量和管控,调整种植结构,发展农业高效节水技术、实施水源替代等措施;在南方丰水区,水质性缺水与局部超采并存,则要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推广“海绵城市”技术增加雨水下渗等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地下水超采还存在的问题,陈飞建议,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最新的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成果为基础,编制新一轮地下水超采治理方案,修订完善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地下水超采治理的支持力度;强化地下水监管,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按照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强化地下水开发利用管控,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布局和用水规模,以农业开采地下水为重点,加快地下水取水计量体系建设;加强科研与地下水管理融合,加强重力卫星遥感、穿透式地质雷达等技术应用,深入开展地下水运动规律研究,进一步提升地下水管理精细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