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信阳发布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调整方案的通知
信政〔202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信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信阳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调整方案
一、征收范围
信阳市城区、各县城区、各建制镇和工矿区。
二、税额标准
信阳市城郊分为三类:一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10元/平方米,二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3元/平方米。
各县(区)分为两类:一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二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3元/平方米。
三、土地等级范围
(一)信阳市城郊
1.一级土地范围:北起京广线铁路与北环路交会处,沿京广线向南至新五大道,沿新五大道向西至北京大街北段,沿北京大街北段向南至新七大道,沿新七大道向西北至鸡公山大街,沿鸡公山大街向南至新十六大街,沿新十六大街向东北过浉河至浉河北路,沿浉河北路向东至琵琶路,沿琵琶路向东北至工区街,沿工区街向东至平桥大道,沿平桥大道向东经火车道立交桥至电厂路,沿电厂路向北经光明街至南京大道东段,沿南京大道东段向西至新二十六街,沿新二十六街向北至新五大道,沿新五大道向西至新二十四大街,沿新二十四大街向北至北环路,沿北环路向西至京广线铁路。此封闭区域内的土地为市级一级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北起京广线铁路与G40沪陕高速路交会处,沿京广线铁路线向南经宁西线西合段铁路线至金工大道,沿金工大道向西至金牛大别山现代信息物流中心,沿其西侧的107国道向南经北京大街北段、鸡公山大街至新七大道,沿新七大道向西至茶源路(011县道),沿茶源路向东南经南湖大街、贤桥、茶韵路至茗阳路,沿茗阳路向东南至贤山山脚,沿贤山山脚向东南经信高中学、贤山公墓至湖东大道与正商大道交会处,沿正商大道至马鞍山,经马鞍山至224省道,沿224省道向南至新十八大街,沿新十八大街向东北至浉河南路,沿浉河南路向东经平矿路、009乡道至G4京港澳高速,沿京港澳高速向北至与北环路与东环路交叉口最近处,向西沿北环路至京广高速铁路,沿京广高速铁路向北至G40沪陕高速,沿沪陕高速向西至京广线铁路。此封闭区域内、市级一级地以外的土地为市级二级地征收范围(包括封闭环线各道路外侧临街的地块、107国道自金牛大别山现代信息物流中心向南至新七大道路段西侧500米内的土地、新七大道自与鸡公山大街交会处向西至茶源路路段北侧500米内的土地、浉河南路自新十八大街至京广线铁路段南侧300米内的土地)。
3.三级土地范围:市级一级、二级土地范围以外市城区以内、双井街道办事处、龙飞山街道办事处、五里店街道办事处、甘岸街道办事处、震雷山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市级三级地征收范围。
(二)各县(区)
1.罗山县
(1)一级土地范围:北至北环路北侧蒋岗最北端,东至环城东路东侧王围子村组最东端,南至沪陕高速与宁西铁路交叉点,西至龙池大道最西端范围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县级一级土地范围以外县城区以内,丽水街道、宝城街道、龙山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范围。
2.潢川县
(1)一级土地范围:东至七里岗村,南至卜塔集镇,西至付店镇、北至方店村范围内;东至东外环路,北至北环路,西至蔡氏河,南至春晖路范围内;东至光州大道,北至三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苏信大道范围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县级一级土地范围以外县城区以内,广济街道、春申街道、定城街道、弋阳街道、老城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范围。
3.息县
(1)一级土地范围:北至北外环路,西至西南环路(G230),东至宏达路,南至淮河北岸范围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县级一级土地范围以外县城区以内,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范围。
4.淮滨县
(1)一级土地范围:328国道以西,县交警队以东;淮河围堤以北,328国道以南城区规划区以内。以县交警大队为点,一条直线向北至铁路桥为西边界;沿着铁路桥,向东至328国道以328国道为东边界,以328国道为北边界,以县城南淮河围堤为南边界为县级一级土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县级一级土地范围以外县城区以内,顺河街道、栏杆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范围。
5.光山县
(1)一级土地范围:北起县城紫水大街至弦山北路交接处,向西沿兴隆路至牌坊路交接处,由牌坊路向西至230国道;西起230国道至与牌坊西路交接处,沿230国道向南与滨河南路交接处至冯畈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起冯畈社区居民委员会至大别山旅游公路交接处;东起光州路与大广高速交接处,向南至大广高速光山东收费站,由大广高速光山东收费站向南至滨河北路与天赐路交接处范围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县级一级土地范围以外县城区以内,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范围。
6.商城县
(1)一级土地范围:东起东盛大道和崇福大道交叉口,沿东盛大道向西北到铁佛寺路,沿铁佛寺路向北到北环大道,沿北环大道向西到赤城路,沿赤城路向北到锦绣大道,沿锦绣大道向西到雩娄路,沿雩娄路向南到北环大道,沿北环大道向西到杨高湾,向南到灌河东岸,沿灌河东岸向西到鲇鱼山水库,沿学苑路向东到西环路,沿西环路向东南到黄柏山路,黄柏山路向汪岗方向延伸到包含新时代学校和桃花源项目,沿花园路向北到裴山路,沿裴山路向北到赵崇德大道,沿赵崇德大道向东到东环路,沿东环路向北到崇福大道,沿崇福大道向东到东盛大道和崇福大道交叉口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县级一级土地范围以外县城区以内,赤城街道、鲇鱼山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范围。
7.新县
(1)一级土地范围:东至大广高速公路、东南至香山湖水库、南至董店桥头、西南至卧佛山庄、西北至金兰山街道办事处周湾居委会与吴陈河镇邱店村交界线范围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县级一级土地范围以外县城区以内,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范围。
8.固始县
(1)一级土地范围:北以北外环路为界,往东至淮河路,沿淮河路往南至番国大道,沿番国大道往东至滨河路,西至西外环路;东以史河即滨河路为界,北至番国大道,南至侨乡大道;南以侨乡大道为界,东至滨河路,往西至204省道,沿204省道往北至奥体大道,沿奥体大道往西至西环路,沿西环路往北至学院路(李通大道西沿线),沿学院路(李通大道西沿线)往西至西外环路;西以经一路为界,往南沿西外环路至学院路(李通大道西沿线),往北沿西外环路至北外环路范围内的土地为县级一级地征收范围。
(2)二级土地范围:县级一级土地范围以外县城区以内,蓼城街道、番城街道、阳关街道、秀水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应税土地,以及各建制镇全域应税土地为县级二级地征收范围。
四、相关事项
(一)同一地块如果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则由纳税人提供土地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的土地面积划分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可划分地块据实征收;如无法提供有效的详细划分材料,则按本地块涉及的最高等级标准征收。
(二)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信阳市政府下发的原相关政策文件中与本通知相冲突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