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千龙网
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2%,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增加。近些年的全国两会均对“养老”问题给予高度关注,体现了国家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和对老年群体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人口大国,我们的老年人数多、老龄化速度快、区域差异大,应对养老的任务也相对更繁重和复杂。与此同时,中国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化大国,我们有敬老孝老的家庭文化和社会风气,更有代际和谐、睦邻友好的社群氛围和居住传统,为中国式养老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养分。
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不仅是对养老服务领域的精准施策,更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此前印发的《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意见”明确提出“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进一步夯实了居家社区养老的核心作用,并强调“依托社区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持”。
面对我国庞大的老年人口规模和突出的少子化态势,加快建设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已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选择和迫切要求。传统“家庭养老”,主要指老人居住在家并依靠子女养老,这是一种文化上环环相扣的代际反馈模式。“养儿防老”的传统逻辑即出于此,并由此发展出我国绵延千年的传统家庭养老文化。而新兴发展的“居家养老”则表现为老人居住在家却主要依托社区获得养老服务,它不仅可以减轻子女及家庭负担、释放劳动力,养老服务资源的配置空间也相对较高。
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是一对一体两面的互补概念,缺乏社区依托的居家养老举步维艰,而没有家庭支撑的社区养老也将孤掌难鸣。不仅如此,在强化家庭养老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天然地缘优势,使之向上对接政府行政资源、向下辐射家庭及个体,横向链接社会网络和产业资源,形成“居家社区养老共同体”以破除碎片化和有效增强养老服务的辐射性,实现家庭、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并有效融合治理资源和文化禀赋。
我国区域发展存在显著异质性,各地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速度、重点以及资源配置模式各不相同。有的地区可能更侧重居家养老,有的地区则更倾向强调社区养老。这种多样性虽然是各地根据自身禀赋进行优化调整的结果,但过度强调某一面向却可能导致资源浪费和治理“打偏”。在中国文化情境中,家庭从未“缺位”。然而,如果过度强调居家养老,有可能使养老的个体化凸显,甚至倾向于回归传统家庭养老,并囿于现实家庭模式限制而滋生过度市场化、商业化的现象,导致“有为政府”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而过度强调社区养老则又可能导致另一种极端,即公共部门可能会在社区中采取统一标准,盲目机械地向社区倾注具有一致性的设施与服务,未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反而使得资源的利用不充分且失衡。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必须相互磨合乃至融合,才能切实解决养老服务形态的贯通协调问题。这不仅是既有养老资源配置优化的需求,也是加快建设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基础要件,更是注解我国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体现。
“意见”还提出“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的要求。狭义上的嵌入式养老可被视为社区养老的一种分支形态,但它的独特性在于能够有效整合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的多重功能,形成一种具有高度适应性和灵活性的服务模式。嵌入式养老的核心,在于能够统筹大量专业化、多样性的服务资源嵌入到老年人生活居住的社区环境中,而服务单位往往是微小的、是深入家庭的、是居家形态的,服务设施亦比社区养老服务场所来得更为灵活多样,具有小规模、多功能且可达性极高的属性。
嵌入式养老这种服务模式还可以起到兼顾供给侧和需求侧的双重效应。对于供给侧来说,嵌入式养老有助于最大化利用现有的资源,通过灵活的服务配置来提升养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而在需求侧,嵌入式养老能够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家环境中的专业护理和日常照料需求,尤其是在老年人渴望维持独立生活的基础上提供支持,避免过度依赖单一的家庭养老模式。与此同时,嵌入式养老由于包容政府、市场与个体及其家庭多重主体,并积极支持社区和家庭中不同生命周期的成员纳入养老服务体系,还蕴藏建设“共建共治共享”“全龄友好型社会”的逻辑内涵。
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框架下,推动构建居家社区养老共同体,通过集成式服务的供给,有利于建设更加具有包容度和韧性的养老服务体系。嵌入式养老与当前提出的“依托社区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持”要求,在根本目标与内在逻辑上具有高度一致性。它不仅关注老年人个体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还注重从广泛层面形成养老服务的整体协同,提供了一种既符合老年人需求、又具备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新方案,为传统养老服务与现代养老服务的创新、协调和贯通提供了一条值得推行的可选之路。(作者分别是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教授,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