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2月26日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以下简称“57号令”)及其解读。57号令在历年相关事项公告的基础上,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管理与服务内容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助力汇算清缴工作的常态化开展。本期税务快讯将在比较往年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简要梳理57号令新近增加或予以调整优化的政策要点。
要点内容
在延续明确汇算清缴范围、概念、纳税年度、期限、申报义务判定等内容的基础上,57号令增加了关于境外所得的内容。自2020年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之后,不少纳税人已经关注并逐渐了解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的要求。此次57号令重申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释放出加强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尤其是境外所得纳税申报征管的信号。
57号令明确,纳税人可就收入纳税情况的疑问或身份被冒用等问题,通过个税APP、网站等渠道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诉。该举措旨在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综合所得等信息有异议的,应当先行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确有错误且扣缴义务人拒不更正的,方可发起申诉。
出于税收管辖及管理的需求,57号令增加了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的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一经确定,除特殊规定外不得变更的规定。
57号令将近年来实施的申报表预填服务、汇算初期预约办理、优先退税服务等便民举措制度化,使纳税人受益于个性化及便利化的纳税服务。
57号令引入了延期规定。纳税人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办理汇算清缴的,可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然而,申请延期的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上一汇算清缴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此外,延期申请获批后,纳税人应在核准的延期内完成汇算清缴。
57号令将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汇算清缴多退或少缴税款,主动改正或经提醒后及时更正,可适用“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的规定常态化,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宽严相济,让法规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57号令规定,纳税人存在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构成严重失信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上述做法意在增强纳税人的信用意识,促使失信纳税人尽早采取行动及时修正不合规行为。
在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方面,57号令规定,单位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或者冒用纳税人身份办理扣缴申报、汇算清缴的,会被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未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也会被关联纳入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前述规定在强调了企业违规行为可能引发不利影响的同时,将企业负责人或投资者的不合规行为与企业的纳税信用进行关联。相关人员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和价值观,其决策和行为对企业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该举措有助于敦促相关人员重视并合规履行其个人的纳税申报义务。
57号令强调,受托人协助纳税人虚假申报、骗取退税或者实施其他与汇算清缴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按照税收征管法及涉税专业服务管理等规定处理,并纳入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这一针对受托人出台的规定,旨在约束受托人依法合规为委托人办理汇算清缴。
57号令增加了税务机关、代为办理单位、受托人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涉税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在信息化时代的大潮中,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因此该项规定值得相关方特别关注。
57号令规定,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纳税人可以依法投诉、举报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前述规定明确了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法律救济渠道。
德勤观察与建议
57号令总体延续了往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相关公告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汇算清缴服务管理体系。文件涵盖总则、汇算清缴准备、办理及服务、退(补)税、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等内容,方便纳税人详细了解汇算清缴各类事项,做好各项汇算清缴的合规申报。与此同时,57号令更加重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清晰地界定了汇算清缴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汇算清缴服务管理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
基于57号令的相关规定,德勤分别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角度提出如下建议,以便纳税人和企业在办理汇算清缴的过程中予以参考。
纳税人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算清缴,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可依规申请延期;申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涉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需向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单位或受托人提供全部综合所得、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
妥善保存涉税资料及支持性文件,并遵循资料留存的时间要求;
关注税务机关下达的文书和通知,在限期内及时处理相关事项,如果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多退或少缴税款的,应及时更正以争取免予受到处罚;
避免因不合规行为直接影响个人的信用评价,企业法定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应格外重视依法合规履行纳税申报义务,避免因自身的不合规行为累及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
必要时寻求专业人士协助办理汇算清缴事项。
扣缴义务人(如雇主企业等)
关注相关法规及政策的更新,及时审阅并完善与个税扣缴、汇算清缴相关的内部政策及流程;
针对汇算清缴要求开展员工沟通,协助员工了解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过程中需要关注的要点及个人需按期完成的事项;针对不同类型员工(例如企业创始人、高管、国际派遣员工、本地员工等)可以考虑提供不同的协助;
企业协助员工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需确保涉税信息安全,避免出现虚假申报等税收违法行为,并在办结后及时通知员工;
妥善保存员工提交的涉税信息及支持性材料备查。
作者: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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