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们,2025年的高层一号文件,前几天发布了!
基本上每年一号文件都是围绕三农问题说个明明白白,今年也没例外。
但今年文件里面有两句话,直接把大伙儿的舆论引爆了——
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
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头一个不允许,一直都存在,而且执行得还不错,每隔几年就得敲打一遍。
第二个不允许就有点新鲜了,直接告诉退休老干部:告老还乡建大宅?趁早断了念想吧!
我估计农村好几亿老少爷们儿做梦也没想到:正月十五不到就人去屋空的老家,身价说涨就涨…
这个话题最近实在太火,这些天看了一圈儿各种解读,我发现各路大神基本都是在围绕三件事来讲的——
其一,宅基地是农民最后的保障,不能让大伙儿为短期利益把宅基地卖了,最后陷入两难;
其二,防止土地兼并,防止个别资本打着振兴乡村的幌子在农村降维打击搞“圈地”;
其三,掐断退休老干部权力寻租,下乡自建别墅,退了退了摇身一变成了“乡绅”…
咱不能说人家分析得不对,只能那些都刨得不深,我得往祖坟上刨!
要想让这个问题“刨根问底拦不住”,就需要把“两个不允许”放在更大的宏观环境里才行。
1月份,高层刚刚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第29条明确指出:
到2027年年底前,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要完成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
啥是确权?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要给农村每家每户发“不动产权证书”。
这个事儿在法律层面也是有有理有据的——
《民法典》第362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刚刚印发的《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给出了确权登记的时间点,就标志着这事儿马上就要一锤定音、全面落地了。
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确权这个事儿,对农民来说最实实在在的好处是啥?
别急,一号文件里除了“两个不允许”之外,还专门提到“两个允许”,讲得明明白白:
允许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
允许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收益保护机制。
讲得这么拗口,翻译成大白话就是——
要赋予确权后的农村房产以金融属性,参与市场化经营活动,从而稳步增加广大农民群体的财产性收入。
怎么参与?今年高层1号文件不是明确提到了要加大投入农村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国家资本投入现代农业企业吗?
这些来自城市的资本手里没有农村土地,也没法从农民手里大规模买地;
不要紧,可以从农民手里租赁,并以让渡股份及租金形式给予农民群体必要回报。
至于大家都在讨论的“守住农民群体最后的安全垫”、“防止出现土地兼并”以及“遏制权力寻租”,这些当然没错,但本质上都是在为以上目的服务。
国家队在处理这件事上面之所以如此小心翼翼,逃不开以下三点深层考量——
首先,农村地区的安全垫依然重要且不可或缺。
过去10年我们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城市化阶段。
与之相对应的是,全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率已超过20%,有些地方甚至高达40%。
按照我国农业农村部的测算:当前全国闲置的宅基地估值,大致在30万亿以上。
就面对这么大一块肥肉,换谁他不得惦记惦记?
于是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一出出花活儿就来了——
有的地方美名其曰搞“合作建房”,把宅基地包装成文旅地产项目,转手卖给城里人。
咱说句实在话,就这样的项目从头到尾都写着“不仁不义”…
有的地方打着乡村文旅开发的名义,将农民的宅基地收过来改建成民宿。
一边压老乡的价,一边开着高价农家乐收割城里人,久而久之背离了国家的富农路线。
有的地方搞所谓“特殊资格权”,让退休老干部通过挂名合作社之类的取得建房指标,说这叫“乡贤返乡”。
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上村里打听打听去,老乡们听见“乡贤”这俩字是不是都想啐上两口?
有的地方把耕地谎报成宅基地,好腾挪指标置换建设用地,胆儿肥的直接给了开发商。
这种情况,最后钱能去哪儿,这咱还真不好说,你们开动一下掼蛋时灵活的小脑瓜想去吧…
当然,玩得最花的还是搞“农宅信托”,变相实现资产证券化。
简单来说,城市房地产还没推开,宅基地抢先一步就玩上Reits了…妈的妈,我的姥姥耶!
如果以上这些乱象放任不管,那最后极大概率会发生的事就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兄弟一旦失业便再无退路。
不但贫富差距有极大概率会进一步拉大,还可能给社会治安增加不稳定因素。
这回国家队抢先一步规定了什么允许、什么不允许,就差给各种擦边手法带个话——
老子打的就是擦边!
另一个重要考量是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刺激内需。
当前,我们面对的内外环境确实比较复杂——
内部面对债务性收缩叠加企业端、居民端双双去杠杆;
外部有懂王上台抡起关税大棒,对外贸出口形成压力。
而消费在拉动增长的三驾马车中已经占据了80%以上的贡献率。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千方百计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对于今后今年的经济基本盘而言,都显得十分必要。
对于消费而言,刺激城市居民消费意愿与挖掘农村居民消费潜力几乎是同等重要。
前者在于发挥传统强项,后者在于尽力不足短板。
尤其是白色家电、数码产品、家具、小汽车等工业品既有冲向下沉市场的需要、又有冲向下沉市场的意愿。
目前,我国仍有6亿人口居住在农村,能让这部分老少爷们释放出消费潜力,未来别说5年,哪怕10年内地内需基本盘也能稳住一半朝上。
但话说回来,是他们不想消费吗?增收才是关键!
农村老少爷们儿传统的增收方式主要有两个——
从事传统农林牧副渔生产,出售相关农产品,但增收效果大家心里都有数,不展开了;
还有一个渠道是外出务工,通过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获取收入,但潜力挖得差不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有序增加农民群体的财产性收入就显得格外必要且提升空间可观。
怎么提升呢?卖宅基地肯定不是办法!
一个宅基地也就几万、十几万的事儿,农民卖完了进城,在城里买房付首付都费劲。
那就不如将宅基地变成打开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钥匙、变成激活庞大潜在内需的发动机——
既可承接农村新质生产力及现代化农业,也可收获切实提高农户生活质量的源头活水。
一举两得的好事儿,打着灯笼都不好找。
长期以来,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信息来源、认知差与财富积累方面压根儿就不在一个维度上,这意味着对于农民群体的系统性保护工作当然要前置!
“两个不允许”,就是要在“两个允许”赋予农民群体金融财产和财产性收入前锁死宅基地流动性,阻止城市资本一拥而入,以巨大的资金剪刀差和信息剪刀差,冲击农民群体利益。
在彻底完成确权的过程中,要先把城镇居民下乡圈的地请出去,防止这部分人用各种不合规野路子买的地也给确权了,捡了便宜。
说句更直白的,要让老乡们吃着肉,但也要防止城里人插科打诨喝着汤!
毕竟,打扫完屋子再请客,那是咱家的一贯作风。
闹明白“两个允许”和“两个不允许”背后的底层逻辑,下一步要如何应对也就跟着明朗了。
特别是老家在农村的朋友,无论是否已经落了城市户口,我都建议你认真审视你家的宅基地。
早在2020年,自然资源部等七部委就已经明确:
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但需要注意的是,城镇户口子女只能继承所有权,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简单理解就是房子还在,使用权就在,如果房子年久失修坍塌了,宅基地大概率会被收回。
所以,如果目前农村老家的父母依然健在,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回家盖新房或加固房屋。
特别是地处大城市或经济发达省份的农村宅基地,未来大概率会先人一步享受到农村新质生产力及现代化农业带来的财产性收入。
如果你本身就不是农村户口,农村老家也没有老爹老娘,那就彻底别打宅基地、城中村这类资产的主意了。
本来就不是给你准备的,硬买法律上也不予承认、得不到任何保护,真出了啥纠纷也不能向着你。
改革开放47年了,广大农民朋友已经付出得太多太多,是时候让这些老实巴交的乡亲们更加充分地分享时代红利了。
站在2025年的历史时刻,看未来的中华大地——
乡村振兴,大有可为!富农惠农,大有可为!
(转自:大象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