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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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44.8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2024年3月1日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4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4年4月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4日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02,2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32%,回购最高价格27.6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19.93元/股,回购均价23.8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6,213.0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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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系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于2024年4月2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2,602,292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在实施前暂时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后续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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