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关于更好促进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发展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等形式融资,完善私募基金估值标准和信披体系,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份额转让制度安排,支持私募基金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提高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质效。
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生物制药、中医药行业标杆企业挂牌上市
在对《关于促进资本市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继续把控好新股发行节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等生物医药企业发行上市,同时把好入口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继续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持续助力中医药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还表示,将指导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充分发挥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功能,继续加大市场培育和服务力度,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生物制药、中医药行业标杆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抢占发展先机。同时,以落实《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为依托,不断优化市场环境,增强市场吸引力,帮助挂牌、上市的生物医药行业中小企业通过规范发展提高自身投融资能力和品牌知名度,壮大成长“生态圈”。
提高北交所对潜在投资者和已开户投资者的吸引力
在对《关于强化北京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支持力度,建设北交所成为国际一流证券交易所的建议》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的目标,持续推进高质量建设北交所。
一是坚守北交所板块定位,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审核注册把关,把好上市“入口关”,与沪深交易所合理错位,为北交所提供更多优质上市公司。
二是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监管机制安排,提升科技监管水平,增强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的协调配合与有效联动,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三是优化投资者结构,提高对潜在投资者和已开户投资者的吸引力,引导公募基金加大在北交所投资,加大力度引入中长期资金,推动投融资两端平衡发展。
四是深化国际合作,积极支持北交所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经验互鉴,推动境外中长期资金投资北交所。
五是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保荐机构和审计评估机构提升执业质量,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依法参与北交所做市业务,推动北交所高质量发展。
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发行REITs进行融资
证监会在对《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供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发行REITs进行融资,更好发挥REITs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有效投资的功能。同时,支持优质供热企业发行REITs实现产业整合优化,支持优秀民营供热企业发行REITs,鼓励管理人通过提高资产运营管理能力,增厚基金收益,提升运营效能,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关于公募REITs立法,在对《关于加快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专项立法的提案》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REITs专项立法工作已列入立法议程。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研究REITs的法律依据、交易安排、管理架构、监督管理及其他配套机制,借鉴境内外实践经验,加快推动相关立法工作。
关于REITs互联互通,证监会在对《关于实现房托基金互联互通的提案》的答复中表示,正积极推动REITs互联互通相关工作,拟总体参照两地股票和ETF互联互通制度安排,将内地和香港合资格的REITs纳入沪深港通标的,进一步丰富沪深港通交易品种。下一步,证监会将与香港方面保持密切沟通合作,积极推动REITs市场发展,加快推动REITs互联互通尽早平稳落地。持续丰富跨境投资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便利和机会,更好助力资本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此外,证监会还答复了《关于试行粤港澳大湾区“资本通”的提案》《关于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的建议》《关于建设数据资产创新应用体系的提案》《关于支持吉林省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