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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群公告裁员停发工资#【以案说法|#女子被群公告裁员起诉后获赔#,法院:赔偿约4.5万元】据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21日消息:刘女士入职某公司,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仅签署过员工手册。某日,该公司微信工作群发布了一则《通知》,内容为:因公司效益不好,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减员,减员人员为刘xx。随后该公司将刘女士移出微信群聊。刘女士向相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裁决该公司应向刘女士支付2023年10月、11月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约4.5万元,仲裁结束后,公司向刘女士支付上述两个月的工资,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5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虽然未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其已在员工手册上签字并连续工作多年,双方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公司在微信工作群发送的《通知》,依法视为公司行为。《通知》发送后,双方未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进行协商,公司直至仲裁结束后才补发工资,系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法院确认双方于2023年11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虽主张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裁员,但其张贴减员公告实际发生在案涉《通知》发布之后及刘女士提起劳动仲裁之后,且公司无法证明减员操作前已履行法定裁员流程,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公司向刘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约4.5万元。@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