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2022年3月,某市一音乐茶座在其经营场所内向10名未成年人销售了20瓶啤酒(货值165.90元),且上述未成年人在该经营场所当场进行了饮用。该音乐茶座涉嫌违反禁止性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当地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调查得知,该音乐茶座营业时间为每日晚8点至次日凌晨2点。从其经营范围、营业时间、主要经营品类等综合考虑,该音乐茶座属于酒吧。尽管酒吧在显著位置设置了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但上述10名未成年人不仅顺利进入,且该酒吧还向未成年人销售了20瓶啤酒,并在现场饮用。
此营业性酒吧自2022年1月29日开始营业后在日常经营中坚持对进店顾客进行信息登记,但2022年3月4日23时10分后,因进店客流量较大,顾客频繁进出,导致管理未能及时跟进,发生10名未成年人进入了经营场所并购买啤酒饮用的情形。
综合调查结果,2022年5月,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音乐茶座违反禁止性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其违法所得165.90元;3.罚款2万元。
据悉,这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首个因向未成年人售酒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由此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饮酒低龄化趋势严重,未成年人饮酒比例日益趋高。饮酒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而在现实生活中,超市、酒吧、娱乐场所、外卖平台甚至自动售货机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情况并不少见,社会上存在着见怪不怪、熟视无睹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此行政处罚案例对于引导酒类商家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提高法律意识,让未成年人远离酒类伤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此,小编提醒:
1. 酒类经营户在日常经营中要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同时自觉履行甄别购买人年龄的义务,坚决不向未成年人售酒;
2. 营业性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且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切不可贪图一时利益,触碰法律红线;
3. 广大市民朋友可对售酒行为监督,若有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饮酒行为是一个长期且艰巨的任务,除政府部门和执法机关外,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编审 / 李林
美编 / 于雪莲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Hehson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Hehson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