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刘畅)“我当时只是想挣点钱,没想到会这么严重。”2月14日,因非法生产销售“空烟管”(由过滤嘴及卷烟纸连接而成)而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刘某某被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二人悔不当初。
张某某与刘某某系夫妻关系。二人结婚后,打算用彩礼投资挣笔钱,于是购买了一台空管机和原料,后又租赁厂房、招募工人,开始生产“空烟管”。二人将生产好的“空烟管”通过某平台及微信平台进行销售,销售额超过4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烟丝、烟叶、卷烟纸、过滤嘴等传统烟草制品均属于国家专卖品。此案中的“空烟管”由卷烟纸、滤嘴棒等烟草专卖品加工而成,因此也属于烟草专卖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实行严格管理,并实施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该案中,张某某、刘某某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空烟管”,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在此提醒,我国实行严格的烟草专卖制度,烟草制品的生产、存储、运输、销售都由国家专营。非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上述活动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追求财富应通过正当途径,任何无视法律、以非法手段获取金钱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