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超
民营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培育和发展民营经济,重心之一是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和融资渠道,助力广大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近年来,金融业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从信贷、发债、股权融资等方面精准发力,切实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民营经济扩大市场空间、加快技术创新、实现绿色发展。但是,从目前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状况来看,由于大多数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着规模小、收益不稳定、抗风险能力较弱等问题,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意愿不足。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呈现,新经济蓬勃发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金融多样化需求较难得到满足,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首先,坚持创新驱动,营造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金融生态。一是强化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功能,聚合政府、银行、券商、创投、担保、保险、交易所等多方资源,打造多位一体的金融综合服务生态链,为民营企业提供全产业周期的金融服务,促进储蓄向投资民营经济转化。二是继续实施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积极发展金融专营机构,精准滴灌民营企业成长。三是设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通过直接入股、可转债投资、债转股基金等方式,缓解民营企业资金压力。四是深化债务工具创新与应用,以创新债务融资工具为抓手,结合创新创业债、科创票据、科创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债券市场融资。五是鼓励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构建全价值链的协同服务体系,在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结构化融资等方面,拓展民营企业的融资途径,以高质量的综合金融服务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其次,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并购重组,促进其转型升级。一是通过整体上市、资产收购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进行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鼓励和支持产业优势突出的民营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实施收购兼并,通过延链拓链强链,提升产业集聚力,形成现代产业集群;积极落实并购重组的税收优惠和奖励政策,结合“一带一路”战略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二是鼓励有条件的投资机构和上市公司加快设立并购基金,为民营企业持续拓宽融资渠道,提高民营企业兼并重组的能力和整体效率;进一步加大政府引导基金向并购基金出资力度,以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并购式基金。三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挂牌上市、配股、增发融资以及其他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开展并购重组;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等机构积极参与民营企业并购重组,为其提供直接融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支持。
最后,筑牢风险防线,使民营企业免受金融风险的冲击。一是在监管层面,围绕市场化法治化轨道,加强监管科技在合规监测、压力测试、数据穿透等场景的应用,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持续发挥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的综合效能。二是在地方政府层面,加强跨部门统筹和市区联动,建立风险排查数据库,定期开展金融风险摸底排查,形成工作台账,织密金融安全网。三是在从业机构层面,完善潜在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高效反馈机制,优化资本市场风险防火墙,鼓励民间机构参与金融市场风险研究,对潜在金融风险开展及时预警,并提前采取相关措施,高效杜绝金融风险的跨界传播与扩散。
本版专栏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上一篇:影迷狂喜!30多部新片来啦
下一篇:多彩的校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