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汕尾发布
记者从2月26日闭幕的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获悉,经过票决,我市2025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出炉。
过去一年,我市以高度的责任感、执行力和落实力高质量完成“十件民生实事”,筑牢民生之基,增进民生福祉,不折不扣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市投入资金20.64亿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8.64%,民生领域的短板弱项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今年确定的十件民生实事涵盖了社会保障、环境整治、食药安全、养老服务、交通安全等多个方面,切实聚焦群众呼声最高、需求最迫切的民生难题,积极呼应了公众对民生重点领域的核心关切。这些实事项目既精准对接了基层民意诉求,又以务实举措展现出市委、市政府厚植为民情怀、扛牢民生责任的担当与作为。这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分别是:
1
落实教育资助帮扶政策
保障学生受教权利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经费最低标准,从每生每年6000元提高至7000元;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2
提升困难群体补助水平
加强民生兜底保障
保障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比例、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均不低于现行水平;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1.6倍,且不低于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月人均202元提高到209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月人均270元提高到280元;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2295元提高到2375元,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从每人每月1484元提高到1536元,集中供养、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集中供养、散居孤儿的保障标准执行。
3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新增完成120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现全市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5%。
4
提高城乡医保补助标准
资助特殊人群参保
保障全市约220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70元;全额资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标准从每人380元提高到400元。
5
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检测
保障饮食用药安全
全市完成食品安全监管抽检1.6万批次;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快筛25.2万批次;完成药品监督抽检650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处置率达 100%;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抽检4829批次。
6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
提升养老护理能力
全市开展养老机构院长(负责人)和养老护理员培训不少于1200人次;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星级覆盖率,评定为一级以上服务等级的镇级公办养老机构14家、评定为二级以上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4家。
7
开展出生缺陷筛查行动
优化生育支持政策
为超1.1万名孕妇免费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的产前筛查;为超1.4万名新生儿免费提供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蚕豆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
8
开展农村交通改造行动
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建设县道四级升三级路、行政村单车道改双车道、其他路网联结等工程3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3座。
9
推进城市排水管网改造
助力海绵城市建设
新建城市排水管网超50公里。
10
推动优质教育延伸基层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持续优化整合农村教育教学资源,努力打造至少2所“乡村温馨校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托珠三角优质教育资源组团融入式托管1所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普通高中,通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推动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普通高中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汕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这十件民生实事的出炉件件惠民生,桩桩暖人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聚焦民生,心系人民,为民谋利。在接下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