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电力报
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进入世界第一方阵
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
海洋能是重要的绿色可再生能源,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点领域。
2月24日,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十四五’期间,我国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中持续开展海洋能开发利用布局,重点聚焦潮汐、潮流、波浪能高效转换技术和样机开展攻关研究。在相关部门的协同推动下,各项海洋能示范工程和创新技术取得了一系列预期成果,总体开发利用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在2月24日自然资源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海洋能源供给持续增长
2024年,我国海洋经济呈现强劲发展势头,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首次突破10万亿元,达10.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9%,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8%。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古妩在发布会上表示,2024年,我国海洋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稳步增强,海域要素供给保障有力。全国新增审批用海用岛项目4123个、面积26.3万公顷、项目涉及投资额1.1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6.9%和12.3%,有效保障了油气、海上风电等重大项目用海用岛需求。同时,海洋能源供给持续增长,海洋原油、天然气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7%和8.7%,海上风电发电量同比增长28.2%。
海洋能包括潮汐能(含潮差能和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等。海洋能开发利用对于缓解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海岛和深远海设施设备电力短缺,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古妩表示,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加强海洋能科技创新、装备测试和工程示范,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
中国科学院重大科技任务局副局长陈亮表示,近年来,中国科学院积极支持研究机构开展海洋能融合应用研究与推广,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研发的“鹰式”波浪能供电平台、多型号海洋能供电浮标实现了成功应用和市场推广。
“2024年,中国科学院设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先导专项,聚焦海岛建设开发能源短缺难题,开展‘波风光储’多能互补供电关键技术攻关,为进一步优化海岛能源结构提供技术支撑。”陈亮说。
在推动我国海洋能技术装备迭代升级方面,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强化政策引导,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扎实推动海洋能装备研制应用,成功交付世界首台兆瓦级波浪能发电机组“南鲲号”、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奋进号”等一批海洋能装备。
培养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
我国海岸线长,海洋国土面积大,海洋能资源禀赋好,待开发潜力大。
《指导意见》提出了科学核算海洋能资源潜力,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持续扩大工程试点,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强开放合作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等措施,将有力培养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有效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
“当前,我们正联合相关部门在浙江等地试点开展海洋能资源普查,指导沿海地方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等要素需求保障,提升海域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谋划开展‘十五五’海洋能相关科技专项动议工作,为海洋能规模化开发提供基础支撑。”潘慧敏说。
推进海洋能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领域是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重要方向。
《指导意见》提出,要推动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场景,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积极引导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海上油气平台、防波堤等融合发展,支持海洋能为海洋观测监测装备及平台、海洋工程等提供绿色能源保障。鼓励深远海海洋牧场加装海洋能发电设备,鼓励海上风电场配套开发波浪能。
“海洋能融合发展仍处于培育阶段,规模还比较小,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加大示范规模和产业培育力度。”陈亮表示,下一步,中国科学院将围绕落实《指导意见》任务部署,进一步布局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海上油气平台、防波堤等方面的融合应用,加快开展漂浮式海上风电与波浪能融合发展示范应用,推动“海洋能+”发展模式,将海洋能开发利用打造成为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