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下称《意见》),就健全创业支持体系作出了全链条政策安排,目的是推动完善保障制度,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培育发展更多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主体,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支持。
创业不但可以带动就业、具有吸纳就业的倍数效应,还可以培育出创新型企业,许多创新领域的突破性进展来自一些籍籍无名的初创企业。国家层面对健全创业支持体系一直高度重视,成效也比较明显。但也应该看到,当前创业还面临着诸多现实问题。
《意见》在强调积极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的同时,更加强调了财税、融资等支持的重要性。
创业必须具备人才要素和资金要素,这是创业的基本要求。《意见》中强调的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是要解决人才问题,财税、融资等支持政策是要解决创业中“活水”问题,没有水无法养鱼。后者会在降低创业成本、解决资金困难、创业失败救济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而成本、资金、失败风险正是制约创业的关键所在。
为此,《意见》明确,在财税支持方面,要落实重点群体创业税收优惠和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帮助创业者降低启动成本、减轻经营负担。及时跟踪了解享受资金补贴政策的创业主体运营发展情况,强化对重点群体以及成长性好的创业主体政策落实力度。
在融资支持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进一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门槛,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
《意见》同时要求,要加大对创业失败者的扶持力度,建立必要的再创业指导和援助机制,提供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接续等咨询指导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这体现出对创业失败者的救济。
去年10月建立运行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有三个目标要求:“低成本信贷资金直达基层”是首要目标,“快速便捷”是第二目标,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利率适宜是第三目标。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运行后,小微企业融资实现了量增、面扩、价降的突破性进展。其中,全国范围内对小微企业授信超过10万亿元,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余额近7万亿元。
类似机制也是解决创业融资的有效渠道。相信随着创业促进就业重要性越来越显著,金融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会陆续出台更多针对创业融资的优惠措施。《意见》已经明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纯信用贷款、创业扶持贷款等业务,加大对创业主体金融支持力度。今后在政策制定和具体措施推出方面,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三个目标”值得借鉴。
创业风险分担方面,有的地方正在进行积极探索。在本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就介绍说:大学生创业,可贷款10万元到50万元;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政府代偿80%;大学生从事家政、养老和现代农业创业,政府给予10万元的创业补贴。
虽然说“代偿”并不是免除创业者的还贷责任,但可以充分感受到鼓励创业的暖意、政府分担创业风险的真心。浙江省这笔账算得很细也很具有前瞻性,十个创业企业中有一个成功,带来的税收及营商环境等效应就完全可以弥补财政上的付出。
对其他地方来说,见贤思齐可以补短板,及时推出具有本地特点的支持创业措施则可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总之,优化创业服务、提升创业质量、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大方向,也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过程中,鼓励、支持和风险分担等都需要继续政策上的进一步完善和地方上进一步探索,在重点领域解决重点问题,从而确保支持体系能够真正惠及广大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