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新韬 通讯员刘映雪)2月19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有明率调研组到我市,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保护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实地调研,为推动《条例》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调研中,刘有明一行先后来到平陆运河新福水上综合服务区、西津水电站,察看了运河航道工程和水上服务区建设情况,实地调研平陆运河沿岸的码头与船闸通航能力、港口园区建设规划、异地搬迁工作等情况,了解《条例》通过后、实施前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枯水期西津水电站的发电保障情况。
刘有明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推进平陆运河建设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他强调,平陆运河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骨干工程,是广西所盼、桂运所系、江海联运、山海协同的重大项目,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关于平陆运河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做好《条例》实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提前谋划、科学布局平陆运河工程建成后的物流运输组织、运河经济带建设等工作,充分利用水路、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形成联动效应,打造高效江海铁联运枢纽;通过依托城镇提升港口能级建设,构建优势临港产业园区,推动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确保平陆运河建成后高水平运转,充分发挥运河建设溢出效益综合效益,把“通江达海、整体规划,一次建成、系统运行”的建设总体方案落到实处。要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妥善做好产业配套、社区管理等搬迁后续工作,为搬迁群众创造更加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卫东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