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蕾)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3月1日零时至3月12日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含穿越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通告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涉及“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器具信息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针对孔明灯、氢气球,警方提示,孔明灯遇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易坠落,一旦掉落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氢气属易燃易爆气体,在公共场所贩卖、携带氢气球等行为也会给公共安全造成极大风险隐患。
警方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查处打击“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和涉氢气违法行为。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的,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以及非法制造、买卖、存储、使用氢气和使用氢气充装气球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