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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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章程》。
此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一楼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3日
至2025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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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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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证明文件;委托 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证明文件; 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证明文件、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 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5年3月11日16:00 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 准)。
3、登记时间:2025 年3月11日(星期三)9:00-11:30,13:00-16: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0085
电 话:010-82181063
传 真:010-62981004
联系人:秦春梅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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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5年3月13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四方大厦60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晓亚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部监事均参与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股,回购价格6.9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68,0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99元/股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6.99元/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7.9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6、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启航2号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及预留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9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授予登记(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2.50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11、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鉴于公司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为168,000股。
(三)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99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1,174,32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33,436,000股变更为833,268,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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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为2024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启航 2 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公告》中相关股本结构变动后的数据,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规定,鉴于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股,回购价格6.9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启航2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减少16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68,000元。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168,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秦春梅
4、联系电话:010-82181064
5、电子邮箱:ir@sf-auto.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秀环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崔翔先生、钱晖先生及孙卫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并表决,全部董事均参与并表决所有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方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及《四方股份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2025年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建立〈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舆情管理制度》已于2025年2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2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