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二十九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改革若干措施》专场在海口举行。相关部门介绍了《若干措施》及助力企业创新的各项举措。记者 刘兵
七大方面28条改革措施
《若干措施》于2024年12月11日正式印发实施,主要提出了七个方面28条改革措施。
一是全面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围绕技术创新决策主体、研发投入主体、科研组织实施主体、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体不同维度提出4条措施。
二是全方位加强科技企业引育,从建立机制、完善体系、强化招引和国企创新激励等方面提出4条措施。
三是深化企业科技创新管理改革,提出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完善立项评审方式、健全评价奖励机制、加强创新人才引育、深化体制改革5条措施。
四是支持企业聚合高质量创新要素,提出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融通创新、支持重点园区引进国际创新资源、鼓励人才双向流动等4条措施。
五是优化企业科技创新生态,提出强化平台支持、用活创新券、加大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改进政府投资基金考核评价4条措施。
六是健全符合创新规律的监管制度,提出包容审慎监管、容错免责、投资基金尽职免责、信用管理应用4条措施。
七是强化组织领导,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协调统筹、改进企业服务等3条措施。
财政支持再升级,科研项目经费支持最高500万元
《若干措施》的出台,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的重要举措。具体措施包括:
财政补助: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对规模以上企业自主立项的科研项目给予分档经费支持,最高可达100万元。同时,对企业年度新增科研项目经费超过3000万元的,将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经费支持。提高科技创新券的使用额度至200万元。对领军人才、技术骨干,将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融资担保:“琼科贷”风险补偿金资金池总规模已达8000万元,累计放款217户(次),发放贷款8.72亿元。《若干措施》将支持范围由1700余家扩大至国家和省部委认定的2400余家各类科技型企业。进一步提高贷款金额上限,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
政府投资基金: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的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基金运行的不同阶段,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引导基金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初创和成长科技企业。
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持续加大投入
省国资委从三方面完善国企科技创新激励。
提升关键国有企业研发投入:针对海南控股、海垦集团、海南商发、海南国资运营等重点领头企业,明确未来几年企业科技创新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资源配置等方式,引导企业持续加大创新投入,提高创新能力。
加大科研项目申报力度:在省国资委与省科技厅联合资金项目引导的基础上,增强行业基础研究和企业科技研发项目库培育。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主动申请国家课题,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提升企业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深化产学研合作:建立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常态化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引导。通过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方式,加强产学研各方在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
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科技企业
省工信厅将坚持企业梯度培育原则,通过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
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企业在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方面下功夫,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
强化融合发展: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融合,推动产业创新与企业发展的深度融合。通过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动产学研用合作等方式,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紧密结合。
力推“两重”“两新”工作,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成果:
2024年以来,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两重”领域(重大科技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加强高质量项目谋划,聚焦“两新”政策(新科技政策、新产业政策)精准制定实施方案。成功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102.2亿元,有力支持了94个“两重”“两新”项目建设。
●2025年计划:
“两重”建设:国家将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更大力度推进“两重”建设。我省将紧抓这一机遇,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同时,将在项目建设中协同推进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体制改革等“软建设”,更好统筹“硬投资”和“软建设”,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
“两新”工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扩大设备更新支持范围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同时,在以旧换新方面,将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给予补贴,促进消费升级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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